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人文典故> 历史典故 > 正文

明正德平和置县之时考

作者:张山梁 来源:平和县方志委 时间:2013-11-11
编辑:匿名 点击数: 字号:
date="False" month="5" w:st="on" year="2013">五月二十八日,都御史王守仁根据福建按察使司兵备佥事胡琏、漳州知府钟湘的呈报件,拟制并上奏了《添设清平县治疏》(见《王阳明全集》奏疏一),提议将南靖县清宁、新安等里,漳浦二、三等都分割管摄,县治设在河头(今九峰镇)。期间,得到正德皇帝首肯,下旨“是,这添设县治事宜,各依拟行。钦此”(见《王阳明全集》奏疏三)。故在清朝所修编三部县志的秩官年表中,都将明正德十二年作为起始年,并注明“初奏议设官印信”。十二月初九日,王守仁亲临河头告祀社土,伐木兴工。着令漳平县知县徐凤岐负责修筑城垛,南靖县知县施祥负责修建县堂、衙宇等办公场所(见《王阳明全集》奏疏三)。可以说,王守仁上奏《添设清平县治疏》,掀开平和置县的序幕;而筑城垛、建堂衙,则标志着置县的相关筹备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共19页 您在第5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尾页 跳转到页 本页共有616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