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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

作者:平和县新闻中心广告部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08-01-28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11、补偿标准如何?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可补偿金额范围(元)
补偿比例(%)
乡镇级
51-30000
80
县级
301-30000
60
县级以上及县外
801-30000
35
    12、什么情况农民不能享受合作医疗补助?
    农民在应缴期限内未按规定缴纳个人合作医疗基金,暂停其相应年度享受合作医疗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用补偿待遇。
    13、参合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参合农民享有当年度享受合作医疗补助和清楚基金使用情况的权利,并且还有监督的权利。
    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在什么地方?
    ⑴强化了政府责任,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筹资机制和政策措施更加完善。
    ⑵加强了政府对合作医疗的投入,体现了政府出大头、农民出小头的原则,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⑶统筹层次提高,以户为单位,全县统筹,提高了合作医疗的抗风险能力和监督力度;
    ⑷重点落实在大病统筹,着眼于防大病、抗大病、住院补偿,逐步缓解农民因病致贫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