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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马”话义士

作者:张山梁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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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士,是指守义不苟或品行超凡的人;出财布施,慷慨乐助的人。出自《左传·桓公二年》:“ 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由此可见,被授予“义士”称谓的,是对一个人品德、端行的充分肯定和褒奖,更是一种家族的荣耀和灿烂

平和置县已近500年了。在这漫长的岁月,有无数的平和儿女为之奋斗、为之牺牲,他们都是无愧于人民的“义士” ,应成为后辈学习的楷模和尊崇的英雄。那么,是谁成为平和县首批被授予“义士”的呢?崎岭林氏三世的林时深当之无愧。

崎岭林氏三世林时深的后裔现居住在长乐乡葵山村。当我们走进葵山林氏宗祠时,一张“义士”牌匾高悬于祠堂大厅之上,“义士”牌匾上刻有“巡抚南赣等处地方都御史兼提督军务王守仁为义士林时深立”,诉说林家祖先曾经彪炳史册的辉煌和悲壮;正厅内柱上悬挂一付“八闽首表忠臣第,九牧重光义士家”,更是彰显林氏一族显赫的渊源和无尚的荣光。而在林时深的祖地崎岭乡诗坑村,现还存有明嘉靖三年(1524)十二月由漳州府为林时深墓所建的“义士墓”石碑。这位生前被巡抚都御史兼提督军务王阳明授予“义士”,死后由漳州知府给予树立墓碑的林时深,究竟是何许人也?又有哪些传奇故事呢?

据崎岭林氏家谱记载:“三世时深义士公,生戊申十二月初四丑时,卒癸未六月初十日未时,葬在承乡后径大路上,灰坟石碑。”从“义士墓”为嘉靖三年(1524)所建这个事实推算,林时深卒于嘉靖二年(1523),因为嘉靖二年是癸未年。这样,也可以明确,林时深生于明弘治元年(1488),享年35岁。另据清道光版《平和县志》记载:“林时深,以乡兵讨贼,勒马仗剑,杀贼而死。相传马亦跃死而葬其下,故址宛然。今乡人社祭,必告义士之神。”乡兵是明正德、嘉靖年间,地方官府因应实施《十家甲法》政策而招募的一种用于团练的辅助性队伍,由“各乡择才干一人为团长,专一纠集乡民肄习武艺,有警候调用,以后民间有自置团操演者”。 乡兵制度是在王阳明选拣民兵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的一项类似兵役制度。王阳明刚到任巡抚南赣汀漳时,面对“兵力脆寡,卫所军丁,止存故籍;府县机快,半应虚文”的现实情况,要求闽粤赣湘四省兵备官“挑选骁勇绝群,胆力出众之士,每县多或十余人,少或八九辈;务求魁杰异材,缺则悬赏召募”,对所募精兵,明确专随各兵备官扎寨屯营,同时要“别选素有胆略属官员分队统押。教习之方,随材异技;器械之备,因地异宜;日逐操演,听候征调”,并将“召募所得姓名,及措置支费银粮,陆续呈报。事完之日,通造文册,以凭查考”。由此可见,林时深生前,系由官府召募选拣并报巡抚军门备案的民兵,平时晓勇征贼剿寇,因此被巡抚军门王阳明授予“义士”,成为平和县首批“义士”。这点,在清道光版《平和县志》可得到一些类似的佐证,如在设县后,箭管、芦溪等盗起,曾松勇而多智,单骑破贼,被登其名曰“冠带义士”。也就是说,在平和刚刚立县不久的明正德、嘉靖年间,政治不稳,平和一带时常仍有贼寇出没,而巡抚军门王阳明已远离平和,到江西一带继续剿匪平叛,官府只能依靠经过操练的乡兵承担征讨平乱任务。对在平乱过程中,表现勇敢,征讨有功人员报请巡抚给予褒奖。

在明嘉靖二年,林时深是以乡兵的身份辅助地方官府征讨山贼毛寇,不幸的是在征讨过程中被山贼所害而死的。林时深死后,其尸体与坐骑一起同葬的“葬马”传说,却为其忠义神勇增添了许多传奇色彩。

在长乐乡葵山村林氏后裔族人中的口口相传,嘉靖二年的一天,林时深奉命早早准备骑马出去征讨山贼,可那天出发时忘记戴上头盔,就在跨门离家时,他老婆见他没戴头盔,便随口而出说道:“你今天出门怎么没戴头(盔)?”将“头盔”口语缩简说成“头”,漏了一个“盔”字。可惜的是,他老婆竟一语成谶。那天,林时深在征讨山贼时,一马当先,奋勇亮剑,戮力杀贼,不幸被山贼砍掉脑袋,而身躯依然跨马不掉。那匹战马日久生情,已然没有形骸间隔,将林时深已经掉头的躯体驮回家中。林时深家人感念战马的深情厚意,将战马杀死,与林时深葬在一起。于是,便有了今日“葬马”的传说。现在的每年农历二月初一,长乐乡葵山村林氏后裔族人就到崎岭乡诗坑村祭拜“马墓”。关于“葬马”的细节,在崎岭乡诗坑村却是另有一番解释。相传,林时深出殡那天,战马感念平时与主人相处融洽,见主人已离它而逝,悲愤之极,便一头撞墙而死,林时深家人深受战马“壮举”的震撼,就将战马与林时深一同下葬。

无论是哪个传说,都令人称赞折服。“葬马”一说,更加让人敬佩林时深的忠义神勇,感叹战马对主人的情愫与忠诚,义士对国家的担当与忠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