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管理-人事管理
清及民国时期,人事权集中部、省两级。入局工作人员,均应铺保。员、佐、差、役等级分明。各工种都订奖惩、薪给、考核、告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佐、差、役统改称员。1950年取消保证制度。1951年实行邮电合一,1952年首次进行工资改革。1956年贯彻编制定员。1958年,报话、营业等工种试行学徒制。1962年精简1958年来自农村的临时工。“文化大革命”中,人事劳动制度受到破坏,造成人员激增,素质下降。1979年实行编制定员管理。1983年实行劳动合同制。1985年实行干部任期制。1988年实行浮动效益奖励,年平均工资1855。1元,比1978年增长1。8倍,比1958年增长2。1倍。建有宿舍780平方米,职工生活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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