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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物燥勿“引火烧身”

作者:吴炎清 张美松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8-12-15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吴炎清 张美松)熊某万万没想到,她“引火烧身”把自己送进看守所。12月10日,平和县九峰镇振阳村熊某在自家山田里烧茅草时,不慎引发山火,被该县林业公安处以刑事拘留。 

  当天下午2点钟左右,熊某像往常一样到九峰镇锦层山脚下的自家农田里干活,将前天割好的田埂杂草堆积起来放在田中央点燃,由于近段气候干燥,风又很大,火苗飞蹿上山,引发山火。

  “大众热线”提醒:近期天干物燥,火险指数高,要严禁野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