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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关于建立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漳州 时间:2007-07-02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把“6·18”交易会办成集项目、技术、资本、人才为一体的项目成果推介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项目成果交易会”的要求,结合漳州实际,特制定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全市开展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促进项目成果转化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成果转化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联络员队伍:根据“6·18”交易会组委会要求,市、县(市、区)、重点开发区两级成立项目成果推介专门机构。市专门办事机构设于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设联络员1名;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成立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办公室,挂靠发展改革部门(开发区经发部门),县(市、区)相关部门设联络员1名,形成联络员队伍网络。
    2、明确任务分工
    总体任务
    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对接项目征集,省扶持项目筛选,组织实施成果转化项目,组织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参加“6·18”交易会,做好市级技术需求与项目成果对接,让企业通过“6•18”平台对接项目,解决需求。
    责任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项目成果推介工作方案;衔接“6·18”交易会组委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导、服务市、县(市、区)、重点开发区推介机构开展项目成果转化工作;承担参加“6·18”交易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开发管理漳州“6·18”网页,完善项目储备库管理系统,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长期合作联系对接的机制。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市新闻单位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经贸委、农办:负责征集相关企业技术需求和成果对接项目,向发改部门推介项目和申报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协助发改部门跟踪、服务成果转化项目。
    财政局:对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中必要的经费给予保证,同时与发改部门共同做好上级扶持资金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的到位和规范使用。
    市直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口衔接省直相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对应部门及行业协会开展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市“6·18”组委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商联、中介服务机构: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配合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开展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培训、技术需求、项目征集和扶持项目申报的辅导,以及对成果转化项目跟踪服务等方面工作。
    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由县(市、区)、重点开发区促进项目成果转化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发改部门、经贸部门、科技部门等开展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和成果对接项目,推介项目成果,组织辖区内企业参会,组织企业申报省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跟踪、服务成果转化项目,监督、管理扶持资金项目。
    3、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根据上述分工,由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负责开展常规的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的具体工作,市工商联、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辅导,相关项目成果进入县级储备库,并及时更新,按时、按要求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市发展改革委根据长年工作计划及省里有关指示精神,指导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商联、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市新闻单位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工作,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型项目对接会,联合开展调研工作。
    二、强化项目储备,推进项目落实,建立日常化对接机制
    从解决企业技术需求入手,大力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建立从项目的生成、储备、扶持、引导到产业化实施的项目培育体系。加大日常对接的工作力度,大量工作要着眼于日常,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开展“6•18”项目茶话会等多形式、有准备、不间断的项目对接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网上“6•18”的作用,真正做到“月月有活动,日常有对接”。
    1、项目的策划与储备
    分层次建立市、县(市、区)、重点开发区两级项目储备库,并进行动态更新。在县级项目储备库的基础上建立市级项目储备库,市级储备库项目主要是技术含量较高、关联度较广、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县级储备库要及时更新,在目前市级储备库管理系统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企业技术需求于每年9月及次年1月、3月中旬分三批报市发展改革委,对接项目于每年10月及次年3、5月底分三批报市发展改革委,待市级储备库管理系统完善后,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直接通过互联网上报并进行维护。今后逐步发展到项目网上申报、市县(市、区)、重点开发区联网。
    2、项目的对接与生成
    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要充分发挥所在地业务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紧密联系企业的优势,定期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和对接项目,项目成果及时进入储备库。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衔接“6·18”网站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推介企业技术需求;建立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技术中心的经常性联系的工作机制,定期回访、专人负责联络,通过各种形式与国内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要及时了解高校、科研机构的成果动态,广泛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项目成果,协调跟踪解决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在成果转化中遇到的难题。
    3、项目的落实与跟踪
    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要密切跟踪储备项目,根据项目成熟度分类进行培育、扶持,指导企业在对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并组织筛选申报省扶持资金和国家专项项目。
    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要高度重视项目的跟踪与落实工作,要明确领导和专职人员,建立责任制,按季度跟踪项目进展,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协调解决。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和衔接省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组织优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国家重大专项。
    市发展改革委重点跟踪列入国家专项项目和获得省扶持资金的成果转化项目,检查扶持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
    三、夯实工作基础,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构建运作保障机制
    通过加强资金、宣传、培训、激励等保障措施,确保我市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顺利开展。
    1、资金保障机制
    (1)市财政纳入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费用确保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顺利实施。
    (2)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经费作为各自办公室工作费用,安排部分专项经费用于各自促进成果转化项目的扶持工作。
    2、政策扶持机制
    (1)每年评选一批成果转化优秀企业,予以奖励。以奖代补扶持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
    (2)每年推荐一批优秀成果转化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凡被列入省重点项目或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其项目在用地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每年筛选一批优秀成果转化项目向银行推荐,市里适当给予相应贷款贴息扶持。
    3、媒体宣传机制
    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年度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定期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市新闻网站、市发展改革委网站、新闻媒体不定期发布省有关扶持政策、项目信息。
    以县(市、区)、重点开发区为单位不定期组织项目建设单位交流经验。
    4、辅导培训机制
    每年组织2次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重点开发区和行业协会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具体工作人员集训,学习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相关政策,交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经验。
    县级每年定期对辖区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并对关联度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重点进行辅导。
    市工商联、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专门培训班或结合各类培训班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协助市发展改革委培训县级工作人员、下基层辅导企业。
    5、表彰激励机制
    计划每年召开全市“6·18”交易会工作总结会,表彰一批在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一批项目成果转化优秀企业,并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