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六项制度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六项制度的通知
漳政综〔20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动我市作为国家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及新机制建设试点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06〕12号),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元月开始,在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以下六项奖励帮扶制度。
一、建立农村双女户节育奖励金制度
对农村双女户落实绝育手术的对象,除兑现500元法定奖励外,由政府再一次性给予500元节育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按照30%、70%的比例分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
二、建立农村双女户及独女户“安居工程”补助制度
每年由政府安排600户农村双女户落实绝育手术的对象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每个乡镇5户左右),每户给予补助3000元,用于建新居或修缮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按照40%、60%的比例分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
三、建立农村双女户及独女户低保对象增加低保金制度
农村双女户落实绝育手术的对象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低保对象低保金每月增加10%所需经费从省、市、县支付的低保金中统筹解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
四、建立农村双女户及独女户女孩参加中考加分奖励制度
全市参加中考的农村双女户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的女孩,在本市范围内招生给予5分奖励优惠。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市人口计生委,市教育局。
五、建立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独女户家庭贡献奖励制度
我市从2006年元月开始实行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独女户家庭贡献奖励措施,对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独女户夫妻每人每月给予30元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按照20%、80%分担。为进一步调动县(市、区)的积极性,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县(市、区)财政分担比例调整为30%、70%。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
六、完善县直部门挂钩帮扶计生困难户制度
推广芗城区“挂一村帮五户”的经验,县(市、区)直相关部门每年挂钩一个村,帮助计生困难户脱贫致富,并列入年终绩效考评及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考核的内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以上有关政策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