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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民工一份特别的爱

作者:陈益雄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给农民工一份特别的爱
――我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探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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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地处东南沿海,非公经济和个体经济比较发达,集中了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这些农民工朋友有的从事建筑工作,有的从事家具行业初级加工工作,有的从事机台维修工作。他们收入有限,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往往就会束手无策,甚至有可能导致倾家荡产。如果他们办理了工伤保险,很多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如今,我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如何?农民工参保有哪些好处?记者为此专门走访了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和一些企业。

  5.3万人参保

  近年来,通过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多数企业已经意识到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并积极参保,特别是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参保工作得到了大力推进。截至2006年底,全市已参加工伤保险的高风险企业数172户,已参保农民工人数达3667人,占参保总人数的47.52%%。煤矿企业农民工参保人数257人,占煤矿企业已参保总人数的92.45%%。全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总人数达到5.3万人,实现了新的突破。比如,福建东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富华(漳州)光学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员工全员参保,既有效维护了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的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为其它一些企业树立了榜样。

  多方共同受益

  “多亏上了工伤保险,要不这十几万的医疗费,我们上哪找去呀!”林某彬的家属充满感激地说。2005年6月28日,在一家轮船公司上班的林某彬在检查抛绳器时,抛绳器突然炸开,导致其上下颌粉碎性骨折。后来,林某彬被转到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治疗。由于林某彬的事故性质属工伤,他获得了十几万元的医疗费报销。2005年11月10日,湖南籍的23岁农民工高伟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撞上了路边电线铁塔的横梁,造成9处严重伤害,经市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属于工伤。高伟因此获得了三十多万元。这些钱对打工者来说可是天文数字,如果没有参保,后果简直无法想像。

  参保工伤保险,不仅使员工受益,企业也减少很多纠纷。蓝田开发区某食品公司负责人说:“我们为员工买保险,万一出了工伤事故,一经认定,员工就可以按照政策获得赔偿。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更重要的是为解决企业、员工之间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平台,员工不闹事了。否则,企业仅处理这些纠纷就够呛了。”

  推进建筑企业参保

  我市在今后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工作中,有何思路和目标?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赵主任告诉记者,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大力推进农民工高度集中的建筑企业参保。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务工季节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采取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措施,为建筑施工企业参保提供便利。力争年内实现半数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至2008年底将所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内。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解释工作,促进非公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参保。另外,在做好工伤职工的事后补偿和医疗康复工作外,还要强调工伤保险事前预防和职业康复,抓好工伤康复试点工作,实现农民工更加广泛和有效的参保。⊙本报记者陈益雄文/图

  图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繁忙的办公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