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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界首农民起诉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商报 时间:2007-07-22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安徽商报7月21日报道 7月20日,界首市靳寨乡农民刘朝文诉界首市公安局诉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在界首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界首市公安局局长高杰到庭应诉。据悉,这是界首市行政诉讼案件自1997年以来行政首长首次出庭的案件。
   
    58岁的刘朝文是界首市靳寨乡刘庄村农民。界首市公安局认为,刘于今年3月10日下午和妻子祝秀英赶到北京,到国家信访局大吵大闹,百般纠缠。3月13日,该局认为,刘某违反信访工作条例,且在三级信访终结的情况下越级信访,影响恶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刘朝文9天。刘不服,依法向阜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阜阳市公安局决定维持界首市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刘不服该复议,6月13日又向界首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界首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