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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纳税人将收到自己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作者:佚名 来源:厦门日报 时间:2008-02-26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从本周起,厦门市的纳税人将陆续收到自己2007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到本月底或三月初,厦门市87万纳税人都将收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据市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厦门市在2006年就已成为全国少数能够向全市所有纳税人开具并且邮寄个税完税证明的城市之一。2007年,厦门市地税部门共寄出了近70万份2006年度个税完税证明。在这些拿到个税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中,缴税10元及以下的有92859人;1元及以下的有10717人,其中缴税0.01元的有71人。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市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已经创建3年,截至2007年底,全市已有165万人、4.5万扣缴户纳入“个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管理,比上年底增加了20万人。2007年11月,市地税局向22700名个税申报异常(主要为多处、多次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发出了“涉税事项提醒通知书”,要求其前来办理个税清算。

    2008年春节后,厦门市2.16万名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率先收到了自己2007年度的个税完税证明。据介绍,至去年4月2日上一个申报期结束,厦门市地税部门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16875人(占全市纳税人的2.4%),申报收入额为56.77亿元。我市的该项工作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通报表彰。

  【贴心提醒】

    凭身份证打印完税证明

    地税部门昨日也提醒说,地税部门将在3月初以前为其开具2007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并采取集中统一信函的方式,邮寄到纳税人所在单位。如果纳税人到3月初仍未收到自己的个税完税证明,可以向所在单位的财务或收发部门查询。此外,纳税人如果需要打印前一年度(例如2006年度)或某一时间段(比如今年1至2月)的个税完税证明,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中心柜台办理。(记者 陈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