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出台仍实行3+X
据了解,从2006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为了建立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验、有利于普通高等院校选拔合格和优秀新生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在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记者发现,该改革方案涉及到综合评价制度、考试内容以及招生录取方式等多方面。
学业基础会考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
学业基础会考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操作考查项目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评定。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由学校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由于2006年颁发的《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已经对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科目作了具体规定,为此,2006级、2007级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高考时必须出具规定的学业基础会考成绩。
采用不同方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呈现;“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的评价结果以A、B、C、D 四个等级呈现,D为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以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呈现。凡是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评定为“优秀”或“尚待改进”的,必须提供充分的实证性材料。
科目设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各为120分钟,每科分值为150分。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文史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文科综合考试。文科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理工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理科综合考试。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同场分科考试。总分值为750分。
考试天数为两天,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范围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试行)》(闽教基[2006]84号)中规定选修Ⅰ(A)的内容。凡需考查不同选修内容的试卷,根据各科选修内容情况,均设计一定比例的选做题。选做部分按照不同选修系列或模块命题,考生根据本人的选修情况答题。
将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招生录取时,应届考生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参考(具体要求由省招委会作决定)。经批准试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主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