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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 拟设选做题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新闻网-福州晚报 时间:2008-01-24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2009年起,我省高考“大变脸”,考生在高考时可选做部分题目。我省还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元录取体制,高考成绩不再是考生升学的惟一标准,考生日常的综合评价也将占一定分量,这是课改前后高考的最大不同。

  23日,省教育厅正式对外公布《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有关高校、各类中学代表、教研人员讨论,征求修改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2009年高考科目设置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中生的综合评价结果将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本报1月8日曾作报道)。征求意见稿还指出,从2009年起,高考试卷可能设选做题。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的部署,从2006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为建立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验、有利于普通高等院校选拔合格和优秀新生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我省决定制定高考改革方案,从2009年起实施。

  科目设置仍为“3+文综/理综”

  征求意见稿指出,高考科目设置上,2009年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总分值为750分。。

  “3” 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各为120分钟,每科分值为150分。

  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文史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文科综合考试。文科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学科,理工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理科综合考试。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同场分科考试。

  考试天数为两天,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避免偏题、怪题 拟设选做题

  征求意见稿指出,考试范围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选修Ⅰ(A)的内容。凡需考查不同选修内容的试卷,根据各科选修内容情况,均设计一定比例的选做题。选做部分按照不同选修系列或模块命题,考生根据本人的选修情况答题。

  在命题原则上,征求意见稿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和高中新课程实验省考试大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学科考试说明,作为我省高考命题的依据。试题设计力求与课程评价目标相一致,高考命题应切实体现高中新课程理念。试卷力求有较好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要求试卷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考查学科能力与思想方法的应用;考试内容力求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试题的素材与解答对所有考生都具有公平性,应避免偏题、怪题,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答题方式的试题。同科目选做部分的试题,应力求难度值的均衡。

  学生综合评价纳入招生选拔体系

  课改后招生将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改革高校选拔新生模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参照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元录取体制。2009年起高校招生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呈现;

  “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的评价结果以A、B、C、D 四个等级呈现,D为不符合基本要求者;

  “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以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呈现。

  凡是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评定为“优秀”或“尚待改进”的,必须提供充分的实证性材料。

  据了解,届时,招生录取时,应届考生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参考(具体要求由省招委会决定)。另外,随着中学教育评价机制的不断完善,高校招生还将逐步扩大对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在录取中的运用。

  省属本科高校试点自主招生改革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将适当扩大高校自主招生改革。选择部分省属本科高校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经批准试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主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可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招生录取方式改革。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