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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从2方面解决城镇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1-14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近日,福建省建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传出信息,今年,福建省将采取相关措施解决城镇“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

    去年出台的国务院24号文件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大体确定了新时期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并相继从资本、土地、资格、条件等多个方面出台配套文件。这是一件深解民意的大好事。经历多年困惑之后,政府归位并开始下大力气建立保障性住房体系了。

    不过,24号文件出台后,引发热议的,还有那些认为不能享受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夹心层”群体。他们超出了保障性标准,但靠收入暂时无法或无力购买商品房。据估计,“夹心层”数量占我国城镇人口一半以上。

    事实上,福、厦、泉已在积极探索,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在建和拟建的有17个项目约4.1万套,其中已开工10个项目约3万套。目前,已对1.28万户申请家庭进行审查分配。泉州建设限价商品房项目5个,面积17.6万平方米,已销售315套。福州以安置拆迁户为主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已实施9个共2.01万套。

    据介绍,所谓限价房,指的是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开发建设,售价一般是周边商品房均价的80%。

    今年,福建省将从两大方面着手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一是加快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在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中,针对“夹心层”群体,积极推动限价普通商品房、经济租赁房建设。所谓经济租赁房,是在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中配套建设,按成本租金出租。据悉,这是由我省第一次提出来的。限价房方面,省里正在积极总结和推广福、厦、泉三大中心城市已有的经验。

    二是加快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今年,省里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抓紧制定住房建设计划,重点是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结构比例、建设规模,并落实到地块、项目。

    省建设厅要求,各城市规划部门要配合土地管理部门落实土地供应,确保以上类型住房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的70%;还要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限,确保及时开发。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大中城市,要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规模。

    另外,省建设厅将与统计部门探索建立住房价格监督预警机制,引导合理住房消费,支持、引导自住性和改善性需求,抑制投资性和投机性需求。 (记者郑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