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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罗莎”造成福建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7-10-10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第16号台风“罗莎”给我省沿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截至8日9时统计,福建省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据统计,宁德、福州、莆田三市共有10个县(市、区)、126个乡镇、42.91万人受灾,房屋倒塌130间;紧急转移38.47万人;农作物受灾14.58千公顷;水产养殖损失面积4.5千公顷、1.66万吨;停产工矿企业45个。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因灾人员死亡和失踪的报告。

    受台风影响,福建省普遍降雨,沿海发生大到暴雨,其中沿海北部地区发生特大暴雨。据6日8时至8日8时统计,全省过程雨量在100 199毫米的有8个县(市、区),降雨量超过200毫米的有连江、罗源、霞浦等5个县(市、区)。目前,全省江河、水库水势平稳,均在警戒水位或汛限水位以下。

    另悉,今年第16号台风“罗莎”已于8日2时减弱为热带风暴,5时位于浙江温州市平阳境内,未来继续向东北方向移动。

    此前受台风“罗莎”影响而暂时受管制的沈海高速公路福清至福鼎路段,长乐国际机场、泉州机场部分被取消航班,目前均已恢复。全省高速公路、渡口和航班已正常运作。 (记者吴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