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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事务所与台企建立一对一互动联系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07-08-25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新华网厦门8月24日电(记者余瑛瑞)厦门28家律师事务所与28家台资企业日前建立了“一对一”互动联系制度,将有针对性地为台资企业提供最需要的服务。

    根据服务规则,由3名以上律师组成的服务小组定期到台资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为企业招商引资和资本融资等项目及有关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接受委托,代理企业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接受委托,代理企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应企业要求,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业务培训等。

    厦门市司法局局林知光说,遴选一批综合素质高的律师事务所与部分上规模的台资企业建立“一对一”互动联系制度,这是厦门市司法局对律师服务台商工作的积极探索,目的是提供“全面、主动、预防”式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化解台商企业的经营风险。

    厦门台商协会会长曾钦照说,“一对一”互动能帮助台商了解大陆法律,事业发展更顺利。

    厦门在法律服务台商方面进行了多种努力,厦门在律师协会成立了涉台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2006年底成立了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律师顾问团,为台商提供咨询服务近百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