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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为农民工子女建立专门的流动学籍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07-08-25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新华网福州8月24日电(记者孟昭丽)福建省泉州市将为在当地接受初中教育的农民工子女建立专门的流动学籍。

    户口在泉州市行政区划外且具有暂住证、务工证、婚育证的流动人口,其子女需要在泉州市接受初中教育的,可按相关程序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他们建立专门的流动学籍。

    据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介绍,在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流动学籍后的学生,可参加流入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待遇与当地学生相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