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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进一步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提高项目落地率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07-06-08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新华网福州6月7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建省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格土地供应管理,进一步加强土地批后监管,提高项目落地率、土地利用率和批次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后的供地率。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最新通知要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后,各市、县、区、必须尽快实施征地方案,并在完成征地后对符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办理供地手续。土地供应必须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和该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不论使用增量土地还是存量土地,都要按照“供一宗、录一宗”的原则,逐一将供地项目名称、用地单位、批准供地面积、批准土地用途、供地方式、土地价款、土地使用条件、开发建设期限、土地使用权年限等内容录入“福建省建设项目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虚报。

    福建各市、县、区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切实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供地后实际利用情况和土地使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个建设项目都要从土地供应到项目竣工实行全程监管。跟踪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是否按用地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规定的动工期限使用土地;是否按批准的用途、投资强度和其他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是否拖欠土地有关税费,是否少批多占或移址用地;是否将划拨土地使用权擅自改变用途转让、出租或抵押等。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还将建立存量建设用地信息档案,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对存量建设用地增加与消减情况实行动态监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