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 正文

福建:体质测试成绩影响参评三好生、奖学金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07-06-08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新华网福州6月7日电(记者孟昭丽)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为了增强学生体质,福建省规定在校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

    据介绍,福建省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修订和完善后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按照规定,学生每学年需接受一次《标准》测试,根据最后得分评定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认真上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的学生可奖励5分,计入学年总成绩。

    学生体质成绩的好坏不仅影响到三好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还影响学生的正常毕业。根据规定,体质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此外,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将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福建同时规定,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