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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有新规

作者:佚名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 吴美章 通讯员 陈家红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小规模土地整理项目管理规定及设计要点。从今年起,我省每年安排项目规模总量为10万亩的省级小规模土地整理项目,以设区市为主组织实施。 
  按照规定,各市、县(区)要根据自身耕地资源状况建立规模为300-1000亩 
的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储备库。项目区必须是基本农田,坡度小于6度,新增耕地率达到8%以上,并保证30年内不改变农业用途。项目由县(市)申报、设区市立项、省级统筹、乡镇实施。申报时,不能将集中连片超过1000亩的项目分拆成2个以上,也不能将单片小于300亩的两个以上项目捆绑申报,但可以将单片规模超过300亩的集中连片2-3片作为一个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