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督查九龙江水环境保护工作
本报讯(陆智星)连日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元任组长的督查组一行,赴平和、南靖、华安、长泰、芗城、龙文和龙海七个县(市、区)开展九龙江水环境保护工作督查活动。
活动期间,督查组听取各有关县(市、区)政府汇报,并深入工业园区、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市区三湘江和九十九湾等现场,实地察看环保工程建设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组建议各县(市、区)政府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按期完工、投入使用;加强流域工业企业污染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结合家园清洁行动,重点做好农村垃圾收集清理工作;严防禁建区养殖回潮、反弹,加强禁建区外养殖场排污治理工作,通过采取相关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做出的《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漳州段)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不断改善九龙江水环境,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