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俄罗斯”进口化肥 被罚
本报讯(林毅秀 沈雄文)2月16日,黄某因销售假冒俄罗斯原料产地化肥被处罚款1万元,并没收非法所得800元。
经调查,当事人黄某从去年10月份起,在无照经营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农资化肥销售,并于今年1月7日从广东揭阳购进4吨化肥总价为6000元进行销售。该批化肥在外包装上标有“原料产地:俄罗斯”的字样,属于虚假宣传。诏安县工商局根据相关法规对黄某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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