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牵头抓总 协调督查
一、制定人才工程宏观规划。紧扣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快工业发展战略,制定实施人才工程的宏观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并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企业,抓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
二、抓好政策检查落实。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吸引、培养、使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重要人才政策规定,经常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人才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补缺补漏,对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
三、牵头抓好校地人才科技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进一步深化与西北工大等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合作和项目合作,拓展与海洋港口专业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引进人才与科研成果,重点突破一批“3+4”产业和临港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和核心技术。
四、进一步整合人才工作力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人才工程中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并发挥英才协会、企业家协会、青企协、科教兴市专家顾问组在人才工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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