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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8-02-28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鲁军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7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构建和谐漳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