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贻华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履行审判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构建和谐漳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