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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大类食品无QS证不得销售

作者:佚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8-01-12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 邱丹燕 通讯员 郑魁 黄晓红)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本月1日起,我市开始对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的全部28大类食品生产销售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其中,对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准无证生产食品。这些食品凡是在今年1月1日前生产的,允许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1月1日以后生产的,则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产品必须有QS标志,否则一律查处。

  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场准入制度是从2002年起实施的。目前这28大类食品分别是: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