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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制品须有“准生证”

作者:佚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8-01-12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从今年1月1日起,被列入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目录的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须获得生产许可证并标注“QS”标志方可上市销售。这意味着像婴儿奶瓶、保鲜膜、塑料餐盒这类塑料产品,也将和食品一样,实行QS市场准入制度。

  39种产品列入准入管理目录

  “QS”,即英文QualitySafety的简称,意为质量安全。但它并不是质量认证,而是生产许可证。未获得专门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今后将不得生产。

  据了解,须获得“QS”证书的39种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包括商品零售包装袋,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夹链自封袋,包装用镀铝薄膜,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编织袋,用于包装方便面、膨化食品、熟食品、半成品等食品的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塑料防盗瓶盖,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塑料菜板(PE、PP),饭盒、碗、盘、碟、杯等食品用工具等产品。据悉,并不包括筷子、刀、叉、勺、托、吸管、果冻杯、酸奶杯等产品。

  厂家须在过渡期内获得许可

  据市质监局的相关负责人透露,这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被纳入市场准入制度后,按惯例将有一年至一年半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生产企业可自愿整改以达到获证的标准。过渡期结束进入查处期后,未获QS证的企业将被停止生产,产品禁止销售。

  由于食品包装、容器等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需要较高的生产条件,一些设备简陋、资金实力欠缺的小企业将面临考验。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如果要继续生产,就必须在技术力量、设备等方面加大投入,获得QS认证。目前,我市已有金冠(龙海)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和漳州市合益塑料有限公司通过审核获得许可证。

  消费者期待放心产品早日上市

  记者走访了市区各大超市、卖场,发现列入准入管理目录的39种产品已经加标“QS”标志的并不多,一些顾客为了买到放心的产品,只得在货架中四处寻找。

  一位正在超市购物的王先生跟记者埋怨:“一周前在超市买了一套外观很漂亮的塑料餐盒,但是拿回家打开之后刺鼻的塑料味很浓,用开水烫了好几遍,又在阳台晾晒了一整天,味道才减退一些。”对于QS的作用,王先生抱有希望态度,“优胜劣汰的产品才是百姓需要的,还是比较相信品牌的力量,以后选东西看准再买。”

  但有些市民朋友对于“品牌”的效应却不大上心。记者在许多小吃摊点、小餐厅看到,馒头、包子、面、菜等热乎乎的熟食被直接盛放在塑料袋或者塑料餐盒里,而这些装食物的“工具”显然没有“QS”标志。一个卖卤鸭店的老板向记者透露,这些小塑料袋既方便又便宜,一元钱能买150个,顾客也用习惯了。

  据悉,到2008年底,所有新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取得QS生产许可。由于目前非QS产品未全面禁止销售,专家建议,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时,尽量选择有QS标志的产品,以免塑料制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迁移”到食品中。

  ⊙本报记者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