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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队”出手:“大数据杀熟”面临严监管

作者:韩靓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21-05-11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老百姓的生活收获了众多便利,但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其中“大数据杀熟”是近来颇受关注的现象,各类网络平台上存在类似“同物不同价”的情况备受大家诟病。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拟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

“杀熟”套路多

早已渗透生活中

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消费者一般心中默认的规则是:老客户相对便宜、VIP用户相对价格低,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一些常见的网络平台消费服务中,不少消费者频频曝出平台“区别对待”“杀熟欺生”,这便是所谓的“大数据杀熟”。

拥有十几年网购经验的李小姐在采访中讲述了她被“杀熟”的经历。

2019年,李小姐网购时偶然发现,她与婆婆同时打开某购物平台,选择同款商品,平台向她发放的优惠券是10元,但她婆婆却收到30元的优惠券。当时她就预感自己是不是被“杀熟”了?2019年底,李小姐打算与丈夫外出旅游,订酒店时李小姐再次发现,经常使用某App的她最终付款价格比丈夫贵了30元。后来,李小姐陆续在一些常用的App上发现,自己一直被“杀熟”却也无奈,“这种体验感不是很好,也会失去用户的黏性和信任。”李小姐坦言。

定居漳州的小卢也向记者透露自己被“差别定价”的遭遇。

小卢常使用打车软件往返厦门与漳州。据小卢回忆,2018年,他与朋友准备从厦门打车回漳州,无意间发现两人选择同样平台、同时打车、同样起止点、同时发起,他页面显示的价格是21元,而他朋友仅为19.8元。“起初没留意,我们就选择了便宜的。”小卢说,有了那次体验后,他便习惯性地使用两部手机比价,他注意到,苹果和安卓的定价不一样、经常打车比较少打车花费还高。“有一种被大数据分析出来,吃定熟客的感觉。”小卢说。

无论是李小姐遭遇的变相“杀熟”套路“优惠券杀熟”,还是卢先生“差别定价杀熟”,互联网平台“杀熟”越发“多样化”。据央视新闻总结,常见的“杀熟”套路主要有三种:

一、根据不同设备进行差别定价,比如针对苹果用户与安卓用户制定的价格不同;

二、根据用户消费时所处的不同场所,比如对距离商场远的用户制定的价格更高;

三、根据用户的消费频率差异,一般来说消费频率越高的用户对价格承受能力也越强。

大数据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商家应利用大数据更好地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更合理的定价,让用户放心购买,而非一味地追求利润。有专家认为,“大数据杀熟”把经济学中的“一级价格歧视”实现了。

平台学会了算法

却丢掉了信任

其实,“大数据杀熟”在行业内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真实存在的“大数据杀熟”,要比我们已知的出现时间可能更早。

早在2017年底,陆续有消费者曝出自己被互联网平台“杀熟”,2018年该现象被广泛关注和报道。滴滴打车、携程、天猫、京东、美团外卖、饿了么甚至音乐平台,都无一幸免地被曝出存在“大数据杀熟”问题。据北京市消协的一项调查显示,“杀熟”这一现象早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其中网购平台、在线旅游、网约车类移动客户端或网站则为“重灾区”。一时间,“大数据杀熟”被“送”上热搜,“杀熟”也被贴上“利益宰割”“店大欺客”“看碟下菜”的“负面”标签。

当互联网的触角触及电商、外卖、金融、出行、本地生活、市政等诸多领域,大量数据便掌握在平台手中。有专家表示,“大数据杀熟”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平台学会了算法却丢掉了信任,若不加以整治,不仅失去用户对平台的好感,也不利于电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网评论员文章也指出,商家的溢价行为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这种溢价是否透明。如果老客户普遍要支付高于“正常价格”的金额,甚至越是老客户价格越贵,这显然背离了一种朴素的诚信原则,也是对老客户信赖的一种直接辜负。

“大数据杀熟”或将迎来“强监管”时代

在互联网平台为谁是“双11”王者你争我夺的关键时刻,监管部门打出一记重拳——发布指南征求意见稿,这对商家及消费者而言可谓是一场及时雨。

我国是公认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较为领先的国家之一,但一直以来,并没有专门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法律规制。面对公众“杀熟欺生”的质疑,一些网络平台习惯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有的解释“不同的优惠活动有不同的折扣”,有的辩称“存在不同供应商力度不一等原因”,还有的认为“新客户是优惠券折扣后的价格”,总而言之,不明确承认“大数据杀熟”的存在和使用。此次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意味着国内互联网平台领域的反垄断立法破冰,在社会上引发极大反响。

不少业内人士直言,新推出的指南征求意见稿直接点名“平台经济”和“反垄断”这两个关键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治理或将迎来“强监管”时代。更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互联网企业加强监管的“子弹”已然上膛,无论谁是靶子,这都是中国互联网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据了解,指南征求意见稿持续至11月30日,其最终目的在于“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需要以“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前提。

民心所向,监管当有所为。算法、用户画像、精准推送等技术日新月异,大数据为生活带来了更多可能,但都不应脱离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不能损害公众的利益。加强依法治理,及时规制负面因素,才能确保技术更好造福社会。

在消费者层面,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也提醒道,消费者在网购时可以货比三家,与其他情况相同的消费者对比,以及留意近期商品价格是否有明显变动,来分辨自己是否“被杀熟”。若发现确实存在价格不同的情况,应当在及时保存证据的基础上与平台沟通了解情况,并将真实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