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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

作者:佚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许意斌)2月9日上午,国务院和福建省政府先后召开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市政府紧接着召开全市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市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代市长李建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江玉平,副市长钟禄贵及市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李建国在会上做了讲话。充分肯定2006年我市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所取得的新成效,强调要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警钟长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严厉态势,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李建国强调,推进今年政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我市政府的反腐倡廉工作,为漳州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二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加大力度,狠抓政府廉政建设,特别是事关民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问题,尤其是就业、就医、就学、食品和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都要严格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落实。三要加强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政府的行政行为;各级各部门要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四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受贿、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参与制售贩假的案件;要重点查办商业贿赂的案件,尤其是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山开发、产权改制、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国有资产以及“涉农惠农”、“抗灾救灾”的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五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自觉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加强公务员队伍素质建设,杜绝不良风气,树立机关和党员干部在群众当中的形象;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确保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