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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建设宜居、利居、乐居和谐社区新格局

作者:吴启辉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10-07-31
编辑:张怡 点击数: 字号:

 

东南网-石狮日报7月31日讯(本网记者 吴启辉)

石狮市下发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意见:力争到2015年,全市100%的城市社区及85%以上的农村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

7月28日,石狮市委、市政府发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目标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夯实基础、以点带面、持续推进的工作思路,深入持久地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100%的城市社区及85%以上的农村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基本形成宜居、利居、乐居的和谐社区新格局。

市委、市政府提出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三项主要任务:一、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抓好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三个中心”;推进社区救助和就业服务;发展物业和家政等经营性社区服务。二、创建特色示范社区,优化社区人文人居环境。创建“文明社区”;创建“平安社区”;创建“绿色社区”。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实现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全覆盖;把握好党政职能部门、街道(镇)与社区组织的关系;处理好开发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为切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市委、市政府强调四项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石狮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创建和谐社区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科学发展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二、强化基层设施建设。通过几年的努力,社区“七个一”(一个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场所、一个社区公共服务站、一个社区幼托所、一个社区多功能活动室、一个社区综治服务室、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个户外活动小广场)配套设施全面落实到位,80%以上社区建成有20个以上服务项目的社区公共服务站。三、强化经费保障。四、强化队伍建设。五、强化考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