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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作者:方炜杭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12-06-22
编辑:张怡 点击数: 字号:

374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去年带动683万农户收入151亿元

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22日讯(记者 方炜杭)安溪茶叶、福州水产、漳州花卉、三明林产加工、莆田果蔬……我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农业产业集群,已成为推动我省地方经济增长、农民增收的主导力量。2011年,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达10500个,其中,374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2731亿元,带动683万农户从中收入151亿元。

我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与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县域经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扩大对外开放等紧密地结合起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2007-2009年,省政府连续3年开展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评选,共评出了65家品牌农业金奖企业,每家给予100万元的奖励;2010年起,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级品牌的农业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30万元,这些措施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创建品牌的积极性。目前,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都拥有自己的品牌,其中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有59个、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有20个、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的有18个。

顺应企业资本扩张的需要,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17家农业龙头企业先后在境内外上市,68家企业被省发展改革委列为上市后备企业。

记者从省农办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2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99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26家,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强带动的龙头企业群。如,安溪县茶叶企业达600多家,规模较大的有100多家,年产值81亿元,形成了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省级、市级龙头企业为骨干的蓬勃发展新局面。

“通过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产销衔接、合同订单、保护价收购以及股份合作等多样化利益联结关系,促进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省农办产业处有关负责人说。得益于订单合同农业的推广,连城红心地瓜干集团公司,通过公司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形式,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带动农户发展地瓜产业,形成了“四万农户种地瓜,五千农户搞加工,两千农户跑营销,五亿产值富万家”的喜人局面。

此外,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按照合作或股份合作的形式,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向农民返还或分配利润9.4亿元,使农民不仅获得生产环节的利润,还能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连江官坞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所在地村,有580户农户入股公司,村民股份占公司的65%,每年从公司分红3000多万元。

根据去年制定的《福建省“十二五”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闽西北绿色农业产业带、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沿海蓝色农业产业带”,构筑果蔬、茶叶、食用菌、林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花卉等七大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打造14个福建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