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公告信息> 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推荐平和县第二批优秀人才和第五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人选的通知

发布人:平和网 时间:2014-05-30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平委组通〔2014〕12号

 

各乡镇()党委、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县直各部、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激励、聚集各方人才,为全面推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推荐平和县第二批优秀人才和第五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对象
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2、在我县工作、服务的外地人才、港澳台人才、海外留学人才;
3、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列入选拔对象。
二、推荐条件
县优秀人才推荐人选应当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同时,近五年的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深,有创造性成果,研究成果达到市内领先水平或得到市内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2、在主导和战略产业、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的重大成果,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技术与市场紧密结合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人才。
3、在技术开发或引进应用中有发明创造或革新,达到市级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县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者。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为显著社会效益的学者,或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较好影响的社会工作人才。
5、在教育领域,对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教师或管理者。
6、在卫生和临床医疗领域,医术高超,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疾病,业内认可、贡献突出的医务工作者。
7、在文化艺术、科学普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运动等领域,成绩卓著,对宣传和普及科学、繁荣和促进文化、发展体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者。
8、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经营管理业绩较为显著,对国家和社会贡献较大的优秀企业人才。
9、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和当地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10、具有精湛的工艺和生产技术,在传授新技艺、应用先进技术、推动技术创新、解决关键技术、推动企业和产业发展中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
11、长期在山区、欠发达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促进当地经济、科技、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12、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
县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人选应当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在40周岁以下(40周岁)。同时,近五年的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上取得较高价值的成果,在学术上提出了新观点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达到市内或县内领先水平以上,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得到县委、政府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可作为学术带头人培养者。
2 、在技术开发、引进、应用、推广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较大贡献,或应用、推广先进技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得到县委、政府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可作为技术带头人培养者。
3、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勇于改革创新,有一套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和措施,达到县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县委、政府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主要管理人员。
4、在文化、艺术、教育、科普、卫生、体育、新闻等专业工作中,有突出才能和突出贡献,获得县委、政府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在县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方法步骤
平和县第二批优秀人才和第五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人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45月下旬开始,至20148月底完成。
1、宣传发动阶段(520—531)。向社会公布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选条件、程序和方法,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参加评选。
2、组织推荐阶段(61—720)县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推荐人选可由所在单位、学术团体和同行专家举荐,也可个人自荐,但都必须经所在单位或学术团体同意,作出推荐意见。
3、综合评审阶段(721—830)县委组织部根据推荐结果,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对象进行遴选,确定县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预备人选,并对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专业评审组、综合评审组会议对预备人选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部门意见,然后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县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人选名单。
4、组织表彰。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平和县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颁发平和县优秀人才平和县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荣誉证书。
四、推荐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
选拔县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是县委、县政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类人才十分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真正把那些符合条件的人才推荐出来。
2、材料报送
《平和县优秀人才推荐表》和《平和县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表格可到平和驻外党工委人才天地栏目下载,相关信息填入电子文档,打印一式二份。
推荐对象个人工作业绩总结(2000字左右)和个人业绩简介(150字以内)。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
简介材料中涉及到的各种成果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作出贡献或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和论文复印件、著作的封面封底及目录复印件;重要奖项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各一份,须由所在单位鉴定并加盖公章
相关材料由各乡镇()党委、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县直各单位汇总后,2014720日前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中共平和县委组织部

                                              201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