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经县综治委、县公安局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10名。
一、招聘名额和招聘对象:
1、招聘名额:10名(其中小溪6名,山格4名)。
2、招聘对象:具有平和县县籍(户籍所在地在平和县),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退伍军人、未就业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热心治安工作的社会青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心社会治安工作,有正义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的男性;
3、文化程度:初中以上;
4、身高168厘米以上,体重55千克以上且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0%,裸眼视力均在5.0以上,听力正常,身体健康无刺青,经体检合格,能够适应夜间工作的;
5、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有驾驶证照或其它特殊技能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上。
6、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用途:
巡防队员:负责小溪、山格的巡防工作任务(须服从全县统一调配);
四、工资待遇:
月底薪900元人民币,另有部分考绩奖金,并办理医保、社保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面试二项分别进行,每项设置100分。体能测试后,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70%计入总成绩。
六、体能测试项目(2014年1月7日):
1、1000米跑;2、引体向上;3、立定跳远;4、4X10米往返跑
七、录用:
1、经体检合格后,按照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取前10名,经审查合格予以录用。若有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签定一次。
八、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日-1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平和县公安局政工科或平和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报名;
3、联系人:卢伟平,13489685847(县公安局政工科);张景伟13960051093(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吋2张。
平和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