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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福建省市、县、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3-04-12
编辑:文明之窗 点击数: 字号:

 

闽文明委〔2013〕4号
 
关于印发《2013年福建省市、县、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明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定于5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13年全省市县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本年度测评以实地考察方式进行。现将测评指标印发你们,该指标适用范围为: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及其所辖城区、平潭综合实验区;龙海、南安、永安、建瓯、建阳、漳平、福安、福鼎市;各设区市所辖县城。测评组织分级进行,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级市、城区由省文明委组织测评,县城由各设区市文明委组织测评。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3月21

 
2013年福建省市、县、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指标
 
测评项目
        
Ⅰ-1
社区
Ⅱ-1街巷路面平整、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沟渠畅通,无明显淤积
Ⅱ-2环境整洁,无随意堆放垃圾和明显卫生死角,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无在公共区域随意晾晒
Ⅱ-3无电线乱牵乱挂、窨井盖缺失、招牌破损
Ⅱ-4背街小巷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Ⅱ-5无乱停车和其它占用公共道路的现象
Ⅱ-6楼道整洁畅通,无杂物堆放,照明灯无损坏
Ⅱ-7小区安全防范:
①有门卫值守
②有技防设施
③有消防设施
Ⅱ-8建有带围挡设施的篮球场(或足球场、排球场)或室内健身场所并按时向居民开放
Ⅱ-9依托社会服务机构或物业企业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
①有专(兼)职志愿服务管理工作者
②围绕“三关爱”,有经常性志愿服务项目
③有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④有相对固定的场所
⑤有醒目的标识牌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Ⅱ-10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公益广告
 
Ⅰ-2
广场
(公园)
Ⅱ-11无乱张贴、乱涂写
 
Ⅱ-12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Ⅱ-13无损坏花草树木、禁烟区域吸烟等行为
 
Ⅱ-14公共设施损坏情况:
 
公用电话亭                                     
 
宣传栏(报栏)
 
③健身设施(游乐设施)
 
座椅
 
⑤照明设施
 
⑥窨井盖
 
⑦垃圾箱(果皮箱)
 
Ⅱ-15 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
 
★Ⅰ-3
内河
Ⅱ-16水面无漂浮垃圾或杂物,无明显异味
 
Ⅱ-17周边清洁,坡岸无垃圾堆放
 
Ⅱ-18行道树齐整,无缺株
 
Ⅰ-4
公厕
Ⅱ-19指示标识醒目规范
 
Ⅱ-20免费使用
 
Ⅱ-21专人保洁
 
Ⅱ-22卫生洁净,采用水冲式,无明显异味,无污水污渍,无蝇蛆
 
Ⅱ-23设施设备完好,无障碍设施能正常使用
 
Ⅰ-5
主要商业大街
 
Ⅱ-24无乱张贴、乱涂写、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
 
Ⅱ-25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Ⅱ-26设有盲道、缘石坡且无被侵占
 
Ⅱ-27无乱停车、乱搭建、占道经营
 
Ⅱ-28无损坏花草树木、禁烟区域吸烟等行为
 
Ⅱ-29道路无明显坑洼积水,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
 
Ⅱ-30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店牌、广告牌规范且无损坏
 
Ⅱ-31 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公益广告
 
Ⅱ-32 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Ⅱ-33公共设施损坏情况:
 
公用电话亭
 
宣传栏(报栏)
 
座椅
 
④垃圾箱(果皮箱)
 
⑤窨井盖
 
⑥照明设施
 
⑦消防设施
     

 
测评项目
        
Ⅰ-6
主干道
Ⅱ-34保洁良好,无卫生死角,无乱张贴、乱涂写
Ⅱ-35交通秩序:
①无跨越隔离栏杆、乱穿马路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无侵占通道通行现象
③无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机现象
④无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
Ⅱ-36无乱停车、乱摆摊现象
Ⅱ-37道路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Ⅱ-38设置交通诱导设施、指路标志和机动车限速设施
Ⅱ-39设有盲道、缘石坡等且无被侵占
Ⅱ-40室外消火栓设置间距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并完整适用
Ⅱ-41公共设施损坏情况:
公用电话亭
②人行道板、护栏
③公交站点
④照明设施
⑤绿化带和其它道路景观
Ⅱ-42 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公益广告
Ⅱ-43 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测评项目
        
Ⅰ-7
主要交通路口
Ⅱ-44保洁良好,绿化带整洁,无明显坑洼积水,无乱扔杂物
Ⅱ-45交通秩序:
①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②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
机动车礼让人行横道线上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④无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
⑤无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现象
Ⅱ-46人行道板、护栏完好,无损坏、占用
Ⅱ-47机动车道无被占用
Ⅱ-48交通诱导设施和指路标识清晰明确且连续
Ⅱ-49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和交通信号装置,功能完好
Ⅱ-50道路通畅,机动车能够在3个交通信号控制周期内顺利通过交叉路口
Ⅱ-51无非法营运现象
Ⅱ-52市民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
Ⅱ-53 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Ⅰ-8
公共交通线路
Ⅱ-54中途站:
①站牌设置规范,无残缺,无一站多名
②站台整体完好,无破损
③无乱张贴、乱涂写
④站台广告内容健康,用字规范
⑤乘客有序上下车
⑥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公益广告
Ⅱ-55公交车辆:
①车厢内外整洁,路别标志清晰
②车内设施完好有效,张贴线路走向图、企业服务热线号码、运营收费标准和禁烟标志
③车内配备灭火器、逃生锤
④司乘人员按规定佩戴(或放置)服务证件,无违章驾驶、随意停靠、甩客现象
⑤报清站名,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无乱扔杂物、车内吸烟、争抢座位等不良现象
⑦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Ⅰ-9
长途
汽车站
Ⅱ-56车站内外环境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
Ⅱ-57站前无乱停车、乱搭建、乱摆摊现象
Ⅱ-58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
Ⅱ-59无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Ⅱ-60无吵架、斗殴、禁烟区域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Ⅱ-61乘客排队购票、排队乘车
Ⅱ-62长途营运车辆进出站有序、停放有序
Ⅱ-63工作人员在岗在位、礼貌待客、热情服务
Ⅱ-64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及投诉电话
Ⅱ-65安全管理:
①安装电子监控探头
②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畅通
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有效
④严格进行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检查
Ⅱ-66公共设施损坏情况:
①座椅
②公用电话亭
③垃圾箱(果皮箱)
④无障碍设施
Ⅱ-67 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
Ⅱ-68 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公益广告
Ⅱ-69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Ⅰ-10
出租车
Ⅱ-70车辆整洁、车况良好,座垫、椅套干净,车内无异味
Ⅱ-71驾驶员仪表整洁,言语举止文明
Ⅱ-72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吸烟、不吃零食、不接打手机
Ⅱ-73无违章驾驶、拒载和宰客现象
Ⅱ-74斑马线前文明礼让
Ⅱ-75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询问并出具车票

 
测评项目
        
Ⅰ-11
建筑
工地
Ⅱ-7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或围挡,外脚手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
Ⅱ-77建立工地安全责任制,安全警示标志明显
Ⅱ-78建筑材料堆放有序
Ⅱ-79设置运输工具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干净,无滴撒漏现象
Ⅱ-80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不在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职工食堂、宿舍、厕所保持卫生整洁
Ⅰ-12
农贸
市场
Ⅱ-81市场环境:
设有临时停车点,无乱停车,人流、物流、车流畅通
②无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
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
④内外环境整洁,场内下水通畅,设有垃圾箱(桶),无乱堆乱放、乱扔杂物,无蝇
⑤商品按类分区,标识醒目清晰
⑥设有公示栏、公平秤、投诉受理处
Ⅱ-82规范服务:
①证照齐全,明码标价
②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③设立专门区域加工直接入口和销售散装食品并配备必要的卫生装置
不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商品
Ⅱ-83安全管理:
①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②场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有效
③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被占用或堵塞

 
测评项目
        
★Ⅰ-13
三星级
酒店
Ⅱ-84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Ⅱ-85配置或安装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喷淋等消防设施,并有检查保养记录
Ⅱ-86消防通道畅通,逃生导向标识清晰
Ⅱ-87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宾客文明就餐,无明显浪费现象
Ⅱ-88服务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Ⅱ-89设置有效的投诉受理渠道
★Ⅰ-14
医院(二级以上)
Ⅱ-90环境整洁,安静有序,无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现象
Ⅱ-91设置醒目的服务标识,路标提示准确连贯
Ⅱ-92公开主要收费项目
Ⅱ-93医务人员衣帽整洁,用语文明,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
Ⅱ-94挂号、收费、发药等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Ⅱ-95急救通道畅通,门诊、住院部设有无障碍设施
Ⅱ-96门诊、住院部以醒目的标识公布投诉部门和电话
Ⅱ-97 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
Ⅰ-15
小型
餐馆
-98经营场所整洁,防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齐全
Ⅱ-99证照齐全,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Ⅱ-100有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标志
Ⅱ-101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
Ⅱ-102有熟食专用刀具、砧板、抹布,生熟分开,无交叉污染
Ⅱ-103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Ⅱ-104每50m2配置1支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Ⅱ-105无液化气瓶横躺使用、与明火煤炉合并使用
Ⅱ-106无设置员工居住场所
 

 

测评项目
        
Ⅰ-16
省级文明
   
Ⅱ-107开设道德讲堂
①有固定场所、有氛围布置
②经常性举办活动
③按照唱歌曲、看短片、诵经典、讲故事、作点评、作承诺、送吉祥等流程开展活动(至少进行5个流程)
④一堂一档,每次活动情况以文字报道、现场图片和视频资料等形式进行整理归档
Ⅱ-108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①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②建立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档案
    ③把志愿服务的要求纳入职业规范
    ④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开展帮扶结对特困户或向省志愿服务基金会募捐
Ⅱ-109 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有部署、有措施、有成效
特别指标
Ⅱ-110设立全市、县(区)志愿者招募注册系统,建立志愿者档案和志愿服务数据库,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对接
 
注:带★的项目不列入城区考察范畴。

2013年福建省市、县、区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
 
测评项目
        
Ⅰ-1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Ⅱ-1加强规划和建设
①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有安全管理制度。
②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场所配有安全保护人员,并设有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Ⅱ-2体现公益性原则
    ①查看活动记录,显示活动场所开展的活动80%以上是面向未成年人的,且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
②在规定开放时间内活动场所是正常开放的;节假日期间能够延长开放时间(结合查看工作记录)。
③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结合查看材料判定是否达标)。
Ⅰ-2
小学
Ⅱ-3校园文化
①校园内有富有教育意义的挂图、画像、景观、设施等。校园环境整洁,无废纸、果皮等杂物;墙面、门窗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无脚印、球印等污迹;校内停车区师生车辆按要求停放、规范有序,车棚地面整洁卫生。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室内布置文化氛围浓郁;食堂做到窗明桌净,室内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Ⅰ-2
小学
②校园内有少先队鼓号队、队室或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网、校刊校报等文化阵地(具备三项以上视为达标)。
③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课堂秩序良好,教师无无故迟到早退、接打电话、酒后上课等现象,学生无行为散漫、交头接耳等现象。
Ⅱ-4心理健康辅导
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有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有具体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其活动记录显示上一年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不少于2次。
Ⅱ-5网络阵地
学校网络教室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和设施。
    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人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
公益性上网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Ⅱ-6讲究礼仪礼节
熟练使用“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且仪容仪表整洁得体(在小学门口考察小学生放学时的用语情况,若实地考察期间90%的未成年人能符合以上要求,则视为达标)。
Ⅰ-3
中学
Ⅱ-7校园文化
①校园内有富有教育意义的挂图、画像、景观、设施等。校园环境整洁,无废纸、果皮等杂物;墙面、门窗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无脚印、球印等污迹;校内停车区师生车辆按要求停放、规范有序,车棚地面整洁卫生。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室内布置文化氛围浓郁;食堂做到窗明桌净,室内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②校园内有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园网或广播站(具备三项以上视为达标)。
③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课堂秩序良好,教师无无故迟到早退、接打电话、酒后上课等现象,学生无行为散漫、交头接耳等现象。
Ⅱ-8心理健康辅导
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有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有具体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其活动记录显示上一年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不少于2次。
Ⅱ-9网络阵地
①学校网络教室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和设施。
②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人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
③公益性上网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Ⅱ-10讲究礼仪礼节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中学生能够热情为陌生人指路(在中学门口向中学生问路,若实地考察期间90%的未成年人能符合以上要求,则视为达标)。
Ⅰ-4
校园周边
Ⅱ-11治安和交通环境
临街中小学附近,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治安和交通秩序。
Ⅱ-12市场和市容环境
校园周边无非法经营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校园周边无销售“三无食品”,无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
③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烟酒销售点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查看中小学校附近的烟酒销售点)。
④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Ⅰ-5
社区
Ⅱ-13社区活动场所
①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
②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时的文字、图片资料。
Ⅱ-14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①社区建有至少一种形式的工作平台(如“少年之家”、“儿童俱乐部”、“四点钟学校”等),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以及节假日未成年人的失管失教问题。这些工作平台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有活动经费。
*②社区定期与中小学协调沟通,共同建立起中小学生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活动的档案资料,为学校评价学生提供重要依据。
Ⅰ-5
社区
*Ⅱ-15心理健康辅导
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有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有具体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其活动记录显示上一年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不少于2次。
Ⅱ-16网络阵地
①社区活动中心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和设施。
②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人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
③公益性上网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Ⅰ-6
乡村学校少年宫
Ⅱ-17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
①所依托的农村中小学校有供乡村学校少年宫课外活动使用的校舍和运动场地。配备有开设三项以上文体活动的器材,能至少满足100名未成年人同时开展活动。
②有农村中小学生在乡村学校少年宫参加课外活动。有专兼职辅导员在对活动进行组织和指导。所有活动均为免费(周末或学校放学后的时间(下午4:30-6:30),查看1所乡村学校少年宫)
Ⅰ-7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Ⅱ-18免费开放措施
①未成年人进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结合查看材料判定是否达标)
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Ⅱ-19遵守公共秩序
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内,不大声喧哗,无说脏话、嬉闹现象。(实地考察期间若90%的未成年人能符合以上要求,则视为达标。
Ⅰ-8
网吧
Ⅱ-20网吧监管
①网吧装有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过滤软件。
②网吧不能登陆含有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网页和网络游戏。
Ⅱ-21网吧经营秩序
网吧严格执行上网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有查看身份证记录,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警示牌。
②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③没有无照(营业执照)经营的“黑网吧”。
*Ⅰ-9
设区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Ⅱ-22 心理健康辅导工作
      ①有相对独立的固定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200,辅导站环境舒适、整洁、温馨、安静、保密、安全。
      ②配备基本的功能室和器材设备。
      ③能在全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个案咨询、团体辅导)、档案管理、危机干预。
④组织心理辅导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三进”活动。(每年各不少于2次)
(查看建站以来完整的工作、活动记录、案例分析报告)
注:带“*”号项目仅对设区市进行考察,带“”号项目仅对县级市、县城和有农村的城区进行考察。
 
 
 
 
 
 
 
 
 
 
报:省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送:各市、县(区)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综合处          2013 3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