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三)
1984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信用社分期分批开展以恢复和加强组织群众性、管理民主性、经营灵活性,发挥民间贷款作用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当年10月完成信用社体制改革。全县设14个信用社、22个信用分社、93个信用站,共有职工91人、合同工35人、信用站代办员99人。
信用社体制改革后,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活力,各项业务都有根本的变化。1985年5月召开全县信用社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9人,成立平和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7人、监事会7人。1987年和1988年,全县信用社又实现社社盈余,盈余额分别为28.41万元和52.63万元。到1988年底,全县有信用社14个、信用分社19个、信用站64个,共有职工219人,其中信用社职工88人、合同工72人、代办员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