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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一)

作者:平和县新闻中心广告部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08-07-27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民国29年,平和县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11个,入股社员954人,股金总额2328元(法币)。民国31年发展到13个社,社员989人,股金总额2398元(法币)。民国35年后陆续停办。
    1952年秋,人民银行县支行在四区(坂仔)吴坑乡(五三村)和一区玉溪乡古楼点试办信用组。年底,成立第一个吴坑乡信用合作社,入股204人,收股金400元;第一个古楼信用组,入股27人,收股金23元。
    1953年各区重点试办一、二个信用社或组。到1954年下半年,农村信用社出现大发展高潮,年底全县有144个信用社,入股社员5。35万人,收集股金8。68万元。这一年,举办信用社干部培训班,组织学习金融政策、原则和会计业务,提高信用社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当时,信用社在国家银行的领导下,开展农村储蓄,发放低利贷款,帮助贫困农民解决生产、生活的资金困难,打击高利贷的剥削,办理农副产品非现金结算,稳定金融,活跃农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