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简称新农合)。
2、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起止时间?
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今后每年度参合农民的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时间原则上调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没有好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帮助农民抵御疾病风险。所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补偿比例标准,可补偿住院医药费的35%-80%,可较大减轻农民住院负担。
4、什么样的人可以加入“新农合”?
凡我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民,以户为单位,以自愿为原则,均可参加。
5、我县实施新农合的具体时间?
第一年从2007年7月1日起,凡已加入合作医疗,缴交个人缴纳资金,领取合作医疗证的参合农民,从2007年7月1日起住院属于补偿范围的,其医药费用均可按比例进行补偿。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来源?
农民每人每年交纳15元,各级政府补助50元。全部纳入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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