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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造成10.41亿元直接损失

作者:吴洪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7-30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 (记者 吴洪) 记者从省防汛办获悉,“凤凰”携带狂风暴雨而来,给我省部分地区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经济损失。截至29日24时统计,“凤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41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63亿元。 
  据统计,宁德、福州、莆田、泉州、三明、南平共有44个县(市、区)、402个乡镇、96.06万人受灾,房屋倒塌820间;农作物受灾38.11千公顷,成灾16.38千公顷;水产养殖损失面积6.84千公顷、8.84万吨;停产工矿企业221个,公路中断49条次。 
  目前,各类防洪挡潮工程未发现重大险情,未接到人员伤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