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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市场问题多 整治应当下猛药

作者:郑爱国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7-30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民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近几年来,笔者在参与监管农资市场执法中发现:由于农资产品用量大、利润高,一些农村经营渠道混乱,价格不一,产品质量难以保证,问题多,危害极大。

  一是利用职权经营农资。有的乡(镇)的种子、农技等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无证经营农资,甚至挂靠它的经营分店也不少。

  二是超经营范围经营农资。有的农资经营单位未经许可私自转让,转租营业执照;有的经营单位随意增加农资经营网点,有些没有农资经营项目的门市也兼营,甚至有的糖果、食品与农药同柜经营销售,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

  三是没证上岗经营农资。有的经营人员未经农资知识培训,没有取得农资经营许可证就经营农资,有的目不识丁也参与经营农资产品,造成拿错农药误导农民兄弟,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

  四是农资产品问题多。有的农资生产小厂家,唯利是图,生产出不合格化肥、农药流入市场;有的制假者在小作坊中生产假冒伪劣化肥、农药,严重冲击农资市场,坑害农民兄弟。

  五是有的利用虚假广告或其他手段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有的非法提等提价,造成同一地区同一品种不同价格,增加农民负担。

  六是农资经营单位制假售假。有的农资经营者利欲熏心,制售假种子,贩售假冒伪劣农资。有的农资经营单位承包者非法印制农药、化肥商标包装袋加工制售假冒劣质化肥、农药。有的利用进口化肥袋,换装国产化肥,挂“洋头”销售假洋肥。

  农资经营渠道的混乱,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整治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民兄弟用上放心化肥放心农药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农资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对农资经营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端正经营作风,严禁从不正当渠道进销农资货源;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岗前培训,对无证无照经营或非法兼营的,应当坚决制止、依法取缔。

  农资经营部门应经常组织上山下乡,向农民兄弟开展农资知识宣传,举办真假农药、化肥的实物展览,指导农民兄弟识别假农资,提高农民识假能力。在整治农资市场活动中,农资主管部门、工商、公安、技监以及农业执法、农技部门应当建立农资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及时制止农资市场中的各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假冒伪劣农资案件,一查到底,排除左右干扰,从严从重处罚;在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通过新闻部门,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案件及时曝光,使广大农民兄弟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让假冒伪劣农资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以遏制农资市场混乱现象,保护农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