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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解读

作者:赖文忠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7-24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今年上半年,我省财政在去年高位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这些收入是怎么来的?政府又是如何来用这些钱的?23日,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万崇伟对上半年我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解读,让百姓从财政“数里行间”了解国家大政方针,更好地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上半年,我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两个先行区建设目标,统筹协调,突出发展,一方面积极转变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应用财政杠杆,培植和壮大财源,做大做强经济财政蛋糕,另一方面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上半年全省财政收入在去年高位增长基础上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共完成收入828.58亿元,增加166.22亿元,增长25.1%,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51.48亿元,增加91.31亿元,增长25.4%。全省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57.1%和56.8%,超过序时进度7.1和6.8个百分点。

  上半年,我省财政收入增收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主要体现三个特点。

  一是企业所得税、金融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对地方财政增收贡献率显著上升,合计增幅达53.4%。其中,企业所得税虽然受两法合并后综合税率下降的影响,但由于我省经济发展质量持续向好,不但抵销了下降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增长了41.7%,增收贡献率达24.3%;金融营业税受信贷较快增长和利率上调拉动,增长64.6%,增收贡献率为8.7%;城镇土地使用税受去年底调高税额标准等影响,增长299.2%,增收贡献率为13.9%。

  二是增值税对地方财政增收贡献率保持稳定。在全省工业平稳较快增长的拉动下,增值税增长20.2%,增收贡献率达11.7%,与去年同期持平。增收主要集中在机械装备和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服装皮革等优势传统产业,以及煤炭、有色金属、钢材等能源原材料行业。

  三是受房地产市场降温影响,房地产营业税、契税、建筑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对地方财政增收贡献率明显下降,合计降幅为0.6%,比去年同期下降34.7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的健康、持续、稳定增长,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省财政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在保证基本支出基础上,优先保证重点支出。 上半年全省财政支出442.36亿元,增加97.52亿元,增长28.4%,为3年来最快。财政支出继续向法定支出、民生支出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

  在法定支出上,农林水事务支出达27.75亿元,增长41.6%,重点用于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村民委员会补助、农业产业化扶持、水利工程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投入;教育支出101.33亿元,增长26.7%,重点用于支持义务教育和加大对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科技支出7.45亿元,增长43%,继续加大对科技平台建设和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

  在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保障力度上,环境保护支出3.97亿元,增长101.3%,重点用于加大对污染防治、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投入,特别是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技术创新、监管体系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16.47亿元,增长62.7%,重点用于正进入建设高峰期的高速公路、铁路建设投入,支持构建海峡西岸综合交通网络;工商金融事务支出25.95亿元,增长34.6%,重点用于加大粮油政策性补贴力度,对种粮农民实施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订单直补,支持新增粮油储备;对渔业、林业、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等行业给予成品油价格调整补贴等。

  “财政支出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更加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应有特性。”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说。

  惠民实事得到有效落实

  惠民实事的落实情况是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共有27项,涉及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建设等方面。我省财政部门按照“着力民生,着力民心”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集中财力办好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建立健全惠民实事资金落实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各项政策的落实。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我省比中央提前半年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上半年,省级财政下达3.01亿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我省还下达资金9500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通过财政出资,定点采购,向发行企业预拨春季学期免费教科书所需资金。我省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制度,下达资金1.2亿元,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进行补助。此外,在去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基础上,下达资金2.5亿元,进一步做好其他中小学校舍的维修改造工作。

  ——城乡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是解决全省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经费的补缴问题;二是省级财政下达各县(市、区)新农合转移支付补助3.9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80元;三是下达资金2858万元,使乡村医生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0元;四是下达资金8951万元,在全省全面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继续向困难群体倾斜。一方面针对食品、燃气、成品油等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下达资金2.75亿元,对城市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和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分别提高补助水平40元、12元和10元。另一方面,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资金,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提高养老金120元;全面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安排专项资金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等。同时,继续加大农民工就业补助、企业关闭破产安置补助等。

  ——以农村为重点的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今年我省“造福工程”搬迁规模、投入双扩大,搬迁规模从去年的2.5万人扩大到6万人,补助标准从每人1500元提高到2500元,目前已使30多万农村居民受益。为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系列专项资金支持,包括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百所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百所农村敬老院新改建工程等,并对免费向公众开放的60家博物馆、纪念馆给予补助。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财政早在去年底就将2008-2010年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资金提前拨付到位,使我省提前两年半完成“十一五”期间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任务。

  救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面对今年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各级财政部门迅速启动应急保障机制,积极筹集资金,加强资金调度,保障救灾需要。在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抗灾及灾后重建专项经费1.56亿元,帮助受灾地区开展重建和恢复生产。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各级财政紧急向灾区拨付捐赠款,专项用于援助四川省抗击地震灾害;及时预拨资金,用于保障灾区过渡安置房的生产建设急需。同时,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的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将省直单位公用经费在2008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减5%,节约资金5000多万元,专项用于我省对口支援地区灾后重建工作。

  上半年,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了两个先行区建设。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表示,今年的财政收支任务仍然艰巨,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增收节支,确保2008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为两个先行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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