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物—陈扬美
作者:平和县新闻中心广告部 来源:不详 编辑:李润南 日期:2007年02月02日
陈扬美(1573-1641),字新治,乳名绍尹,平和县芦溪东槐人,明万历三十九年壬子科举人,初授江西省武宁县知县,明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调任四川省遵义府桐梓县知县。是年九月,永宁宣抚使奢崇明起事,据重庆、破泸州、陷遵义。第二年,土司安邦彦起应奢崇明,声势十分浩大,继陷毕节、围困贵阳,朝廷为之震惊。陈扬美坚守的桐梓孤城处于四面包围的困境之中,但他镇定自若,摄官事统士卒,严阵以待,慷慨临戎,且伺机屡出奇兵以挫敌锋。
扬美因“挫贼靖寇”有功,熹宗称之为军门才,于天启六年敕封文林郎,诏升大理寺卿,又膺宠命拜廷尉,钦差北直隶(今山西大同一带)散粮恤刑,旋转刑部郎中。崇祯五年(公元1632年),扬美受排挤调任浙江省温州府知府。他体恤人民疾苦,为民请命,赦饷银13万两,百姓感其德,立生祠以祀。崇祯十三年,陈扬美钦差大巡广东。出巡时所奉圣旨嗣后存于东槐崇和寺中的圣旨亭;凉伞等仪仗文物存于东槐陈氏家庙(这些遗物至“文革”时期才全部被毁)。崇祯十四年,陈扬美病故于大巡任上;归葬于东槐村的水朝宫,享年69岁。
扬美因“挫贼靖寇”有功,熹宗称之为军门才,于天启六年敕封文林郎,诏升大理寺卿,又膺宠命拜廷尉,钦差北直隶(今山西大同一带)散粮恤刑,旋转刑部郎中。崇祯五年(公元1632年),扬美受排挤调任浙江省温州府知府。他体恤人民疾苦,为民请命,赦饷银13万两,百姓感其德,立生祠以祀。崇祯十三年,陈扬美钦差大巡广东。出巡时所奉圣旨嗣后存于东槐崇和寺中的圣旨亭;凉伞等仪仗文物存于东槐陈氏家庙(这些遗物至“文革”时期才全部被毁)。崇祯十四年,陈扬美病故于大巡任上;归葬于东槐村的水朝宫,享年6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