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从祖国召唤 建设强大国防
作者:平和网 来源:平和网 编辑:朱国文 日期:2008年10月25日
全县适龄青年及家长:
金秋送爽,柚果飘香。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今年是调整新兵征集对象主体的第一年,希望有志于献身国防事业的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报名应征入伍,成为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
当前,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综合国力增强,国防日益巩固,全国人民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特别是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神七”载人航天飞行的圆满成功,展示了我国强大的综合国力,给予我们更大的鼓舞。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仍然存在,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的图谋从未停止,祖国统一大业还未完全实现。这些都时刻告诫我们,没有强大的国防就没有祖国的安全和统一。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保家卫国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也是法律赋予的光荣义务。人民解放军是一支伟大而光荣的军队,为民族的解放独立、国家的繁荣昌盛、人民的幸福生活,做出了巨大贡献,建立了不朽功勋。特别在今年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斗争上,人民解放军视灾区如故乡,把灾民当亲人,舍生忘死、冲锋在前,充分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赢得党和人民的高度赞誉。
自古军营出俊才。纵观古今中外,无数名人志士大都穿过军装。他们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披肝沥胆,马革裹尸的气魄,撼山动地、气壮山河。军营是一所大学校,将会把你的人生坐标重新校正;军营是一座大熔炉,将铸造你钢铁般的意志;军营又是一个大舞台,将为你施展才华拓展空间。近年从我区入伍的青年中,每年都有不少人考上军校或转士官,立功受奖的达到200多人,转业、退伍的官兵也在不同的岗位上取得佳绩,可谓“一次服役,终身受益”。
军旗猎猎响,号角催征忙。适龄青年们,是雄鹰就该去蓝天翱翔,是蛟龙就该去沧海搏击。军营的大门已经敞开,请立即行动起来,光荣地加入到人民军队的绿色方阵里来吧!让我们用青春和热血书写辉煌的军旅人生,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每一个家长要积极鼓励和支持自己的子女踊跃报名参军,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和国防建设做贡献!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都不会感到后悔!
此致
敬礼!
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武装部
2008年10月
新兵的征集条件
今年征兵,征集对象的主体为各级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主要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生。并做到“四优先”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一) 年龄条件:男青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2岁;女青年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二) 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方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男青年身高1.62米,女青年身高1.60米;陆勤岗位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福建省征兵政审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的时间安排
我县征兵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为宣传发动和组织准备阶段;从11月1日至11月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从11月21日至12月10日为复查、走访、定兵阶段;从12月11日至12月31日为交接、运输和总结阶段。
廉洁征接兵有关规定
(一) 不准放宽征兵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接入部队;
(二) 不准将青年从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征接入部队;
(三) 不准为不合格青年入伍说情或对征接兵人员施加压力;
(四) 家长和应征青年不准向征接兵人员赠送礼品或礼金;
(五) 不准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及其家长收取费用;
(六) 不准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收受钱物,索贿受贿;
(七) 不准让应征青年及家长提供交通工具、安排食宿、购买物品或应邀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欢迎家长和群众对征接兵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
县征兵办设立廉洁征接兵举报电话:7388560 7388565
有关待遇
1、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今年我县城镇义务兵优待金2500元,农村义务兵优待金4000元。
2、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的奖励200元;义务兵荣立三等功的按优待金的30%给予奖励,荣立二等功的按优待金的60%给予奖励,荣立一等功的按优待金的100%给予奖励;军官、士官荣立三等功的给予奖励300元。
3、城镇退役士兵选择货币安置政策的,退伍时可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生活补助费1万元。
3、城镇退役士兵选择货币安置政策的,退伍时可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生活补助费1万元。
义务兵津贴、退伍补助、优待金标准(元)
项目 |
部队 |
地方 |
2年收入总额 | |||||
每年津贴 |
退伍补助 |
年优待金 |
城镇退伍安
置一次性经
济补偿金 |
城镇 |
农村 | |||
标准 |
第一年 |
第二年 |
3000 |
城镇 |
农村 |
10000 |
23760 |
16760 |
2640
(月220) |
3120
(月260) |
2500 |
4000 | |||||
备注 |
服役期间食宿、服装由部队提供。 |
士官工资、退伍复员补助一览表(元)
项 目 |
军龄 |
每月工资 |
每年工资 |
退伍(复员)一次性补助 |
工资、补助
总额 |
一级士官 |
第3年 |
1375 |
17500 |
32000 |
86240 |
第4年 |
1415 |
18000 | |||
第5年 |
1475 |
18740 | |||
二级士官 |
第6年 |
1925 |
24160 |
58000 |
185800
(含第1期) |
第7年 |
1950 |
24480 | |||
第8年 |
1985 |
24920 | |||
三级士官 |
第9年 |
2100 |
26320 |
114000 |
354400
(含第1.2期) |
第10年 |
2200 |
27540 | |||
第11年 |
2300 |
28760 | |||
第12年 |
2400 |
29980 | |||
备注 |
城镇10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如果没有安排工作,县政府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2年10000元,超过每年增1000元。 |
进藏义务兵津贴、退伍补助、优待金标准(元)
项目 |
年优待金 |
城镇退伍安
置一次性经
济补偿金 |
营养费 |
养老保
险费 |
意外人身保险费 |
2年收入总额 |
| |||
标准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5000 |
2000 |
100/年 |
城镇 |
农村 |
|
7500 |
12000 |
20000 |
10000 |
42200 |
4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