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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建制考辩

作者:☉马 乔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张艳珍  日期:2026年02月23日


许多人都听说过平和县创建于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创建者是被誉为“明朝一哥”的王阳明。因此,王阳明也被称为“平和县父”。

地方志言之凿凿

1994年版的《平和县志·大事记》这样记载:“正德十二年五月廿八日,王守仁向朝廷奏请析南靖县清宁、新安二里和漳浦县二、三都置清平县。获准后于十二月初九在河头大洋陂(今九峰镇)动工兴筑县城。正德十三年三月初六,小溪巡检司移至枋头坂(今芦溪漳汀村),并更名漳汀巡检司,小溪巡检郭森前往就任。是年,划南靖县清宁、新安二里共十二图建县,定名平和,由南靖知县施祥‘兼摄’。正德十四年朝廷派罗干为平和知县。”

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版《平和县志·建置沿革志》这样落笔:“(正德)十二年……夏五月,守仁乃因生员张浩然、乡老曾敦立等合词呈请,奏割南靖县之清宁、新安等里,漳浦之二、三等都,添设县治于河头……十三年冬,守仁再议以南靖县清宁里七图、新安里五图,共一十二图分为一县。建县治于河头大洋陂,以其乡故属平和社,请名县曰平和,属漳州府。又割龙溪县之二十一都七图、二十五都五图,共十二图,以益南靖县。其原议割漳浦县二都二图、三都十图,以地隔平和远,弗便于民而罢。又移南靖小溪巡检司于漳汀枋头坂,改为漳汀巡检司,属于平和县。亦因故地名以名之,非别有取义也。盖县之称平和,由王守仁而始。”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版《平和县志·疆域志》是这样写的:“和邑之有方域疆里,自王文成公始也。割靖浦以建邦,控潮汀而启壤,流泉原隰,费当日之心思,道里津梁,经昔贤之位置,虽蕞尔山陬,实爲漳南之锁钥矣!其疆域分野,山川形胜,皆属天设,至若隨時。沿革則城社風土隆替,淳澆雖曰氣運,亦由司牧轉移也,胪而志之以待兴起。提督南赣军门王守仁发二省兵剿平之,於是生员张浩然鄉老曾敦立等呈請設縣,守仁亦以爲不設縣治賊無由息也!乃奏請於朝,即河頭大洋陂地方建設新縣,割南靖漳浦清寧新安二里以界之。”

宫廷档案出现新说

上引三例,无不言之凿凿,认定平和建县由王阳明奏请设置,时间在明正德十三年,亦公元1518年矣!然而,随着明朝历史档案的公开,人们发现:上列平和县创建时间与奏准设县者,竟有第二说。例如《明世宗实录》卷十一·嘉靖元年二月辛巳条的记载,就与上举三部地方志所说完全不同。如下:“添设福建漳州府平和县,改小溪巡检司为漳汀巡检司。从巡抚御史王鋐奏也”(见中国台湾中研院史语所数据库《明实录》第33册,《世宗实录》卷11,页码237)。请注意:《世宗实录》是嘉靖皇帝时的宫廷大事记。而嘉靖皇帝是武宗皇帝的继任者。嘉靖元年二月辛巳日为农历二月二十八日,阳历1522年3月15日,比上引三例地方志说得平和县创建于正德十三年(1518年)相差4个年头;而且,奏请添设平和县之人也非王阳明,而是王阳明的南赣巡抚继任者王鋐。

如以证据效力强弱论,《明世宗实录》的证据效力显然要比康熙五十八年版《平和县志》、清道光十三年版《平和县志》和1994年版《平和县志》强得多。因为《明世宗实录》是当朝宫廷档案的原始记录,是当朝人记当朝事,一般不易出错;而清代与现代《平和县志》,却是后人写前明事,经常相差几百年,极有可能出现以讹传讹或人为修改史实的情况!例如1994年版《平和县志》,其上的历史沿革基本上是从以前的县志转抄过来的。之前的志书只要有一版错了,后面就会出现版版都错的谬误。况且,在修纂1994年版《平和县志》时,明朝的历史档案查询远不及今天方便,像《明世宗实录》卷十一·嘉靖元年二月辛巳条这样的记载,自然就难得一见了,因此不抄前面版次的志书,又能怎样?!

求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为了弄清平和建县时间和奏请建县者存在两种说法的谁是谁非,笔者采取了一个“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来求证。你不是拿出《明世宗实录》上的记载来否定平和建县于正德十三年,奏请建县者乃王阳明吗?那好,我也可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啊。你有《明世宗实录》,必然也会有《明武宗实录》,因为宫廷档案记录是明朝朝廷的必记,这已成惯例。

果然,一查还真在《武宗实录》卷172,正德十四年三月己酉条和卷173正德十四年六月辛巳条,查到开头所列三版地方志所载的平和建县于明正德十三年,奏请建县者乃时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兼巡抚南赣提督军务的王阳明的宫廷档案记录(具体内容后有全文)。这一来平和建县于正德年间,奏请建置者为王阳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但为何又出现了一个平和建县于嘉靖初年,奏请建置者为王鋐的说法呢?而且证据都是宫廷档案,造成这种分歧的根由在哪里呢?

新设县治之缘起

原来,这一切都与王阳明有关!当然也与朝廷有关。

请允许笔者从头说起。王阳明在明正德十一年八月十八日收到了吏部送来的咨文:“奉圣旨,王守仁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地方,写敕与他。钦此。钦遵。”那时的南赣并不是一个省,而是于弘治八年(1495)设立的“巡抚南赣等处”,最初的范围仅辖江西赣州、南安,广东南雄、韶州,湖广郴州;正德六年(1511)扩辖,增福建汀州府、广东惠州府,辖区第一次跨四省;又到正德十二年(1517)王阳明任上,再增辖福建漳州府、广东潮州府,定名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王阳明任南赣巡抚时之所以增辖漳州府、潮州府,是因为这两个州出现了以詹师富、温火烧为首的反朝廷武装团伙,朝廷名之为匪(王阳明名之为贼)。此外,在广东惠州府龙川县浰头,还有以池仲容为首的反朝廷武装团伙,在望障山下的分守上浰、中浰、下浰三十八个村寨;在江西南安府上犹县崇义里也有以谢志珊、蓝天凤和陈日能为首揭竿而起的暴动队伍,占据上犹、南康、大余三县交界的横水、桶冈等地,连营八十四座。三地反朝廷团伙互为犄角,互相声援,闹得“三省骚然”,朝廷这才派王阳明来南赣提督军务。南赣巡抚职责名义上是安抚地方,实则首要任务便是领兵剿灭这三股反朝廷武装团伙。

在王阳明被任命为南赣巡抚前,已有金泽、周南、蒋昇、陈恪、公勉仁、文森六个官员当过南赣巡抚。但这几个人有的惧敌拒不赴任,如文森;有的虽到任了,但对反朝廷武装团伙束手无策。王阳明开始也不愿赴南赣巡抚任,上疏三次辞任,但朝廷都不准。只能于正德十一年十二月三日从老家绍兴出发,正德十二年一月十六日到江西赣州开府。到任后第三天即正德十二年一月十八日就开打漳南“剿反”第一战,地点在今天的平和县长乐乡(史书称长富村)。之后用了二个多月,就在象湖山(今永定湖山乡)、可塘洞(今永定堂堡山区)、箭灌(今大埔县大东镇)把以詹师富、温火烧为首的数千名反朝廷武装团伙悉数剿灭。四月十三日官军班师。五月八日王阳照上奏《闽广捷音疏》。

但武宗皇帝不相信胜利来得这么快,毕竟詹师富占山为王已十年,多任巡抚都对其束手无策,王阳明怎么可能在不到三个月时间里就取得彻底胜利,于是下旨核实战果。这件事在《明世宗实录》卷145(正德十二年二月)里是这样记载的:“南赣巡抚王守仁报漳州捷,擒斩詹师富等千四百余,俘获五百七十余,招抚千二百三十五。上疑捷报不实,命核实。”朝廷要求核实的内容主要有:“前项强贼,曾否尽绝,所获贼首,是否真正,徒党有无逃遁,余薛有无萌芽,是否各官苟且隐瞒,惟复别贼,各另生发。若贼首果已擒获,巢穴果已扫荡是实,取具各官不致遗患重甘结状,具由呈来”(见王阳明《钦奉敕谕切责失机官员通行各属》)。意思就是让王阳明亲自到漳南战区去现场勘验战果。王阳明表示:“本院闻此,实切惭惧,即欲遵奉敕谕事理,亲至漳州体勘查处。但今南赣盗贼猖獗,方奉钦依来剿,师期紧迫,军马钱粮,必须调度,势难远出(见王阳明《钦奉敕谕切责失机官员通行各属》)。只好“委本司公正堂上官一员,会同守巡该道官,亲诣漳州地方,督同知府等官,将已破贼巢,逐一查勘”(出处同上)。经核实无误之后,王阳明利用《南赣擒斩功次疏》等奏章向朝廷反馈了核查情况。如“经江西按察司委官、漳南道守巡官、漳州知府钟湘等查勘,核验首级、俘获、巢穴焚毁情形,取具甘结,汇总呈报本院,覆核无异”。

但在核查战果中,王阳明发现:“南靖县治僻在一隅,相离芦溪、平河、长乐等处地里遥远,政教不及,小民罔知法度,不时劫掠乡村,肆无忌惮,酿成大祸。今日动三军之众,合二省之威,虽曰歼厥渠魁,扫除党类,此特一时之计,未为久远之规”(见王阳明添设清平县治疏)。

这时,恰有福建按察司兵备佥事胡琏、漳州知府钟湘转来儒学生员张浩然,乡佬曾敦立、林大俊,山人洪钦顺等人提出在平河社河头设置新县的建议,于是王阳明便亲临河头现地踏勘,感到“河头地方北与芦溪流恩山岗接境,西南与平河、象湖山接境,……臣观河头形势,实系两省贼寨咽喉……大洋陂背山面水,地势宽平,周围量度可六百馀丈,西接广东饶平,北联三团卢溪,堪以建设县治。”便于正德十二年(1517)五月二十八日,向朝廷递交《添设清平县治疏》,正式启动设置新县程序。理由是“南靖县治僻在一隅,相离芦溪、平河、长乐等处地里遥远(相距所属县治各有五日之程),名虽分设都图,实则不闻政教。政教不及,小民罔知法度……于河头、中营处添设县治,引带汀、潮,喉襟清宁……以控制贼巢;建立学校,以移风易俗;庶得久安长治。”建县的方案为:“合将南靖县清宁、新安等里,漳浦县二三等都,分割管摄,随地粮差。及看得芦溪枋头阪地势颇雄,宜立巡检司以为防御,就将小溪巡检司移建,仍量加编弓兵,点选乡夫,协同巡逻。遇有盗贼,随即扑捕”(以上引文,均出自王阳明的《添设清平县治疏》)。

户部收到王阳明添设清平县治疏后一查,发现县名与山东东昌府清平县重复。又有漳浦县二都二图、三都十图(其时的漳浦二都为今天诏安县的太平镇、霞葛镇、官陂镇、秀篆镇、红星乡大部;三都为今天诏安县城南诏镇、桥东镇、深桥镇、西潭镇、白洋乡、建设乡以及金星乡的一部分)生民,因距拟议中的新县治相隔太远,纷纷向户部陈诉不愿成为新县一部分,户部便将《添设清平县治疏》部议搁置,没有报给武宗皇帝审批。

但由于正德十二年九月,王阳明已获得朝廷“便宜行事”的授权(包括提督南赣汀漳等处军务,一应军马钱粮,俱听便宜调度;文官五品以下、武官三品以下,有贪残畏缩、贻误军机者,径自拿问发落;剿匪有功者,即时赏赉,不必等候朝命等等。请注意,这里的“提督南赣汀漳等处军务”,即在南赣范围内,与剿贼平乱有关的军事与政务,王阳明都有“先斩后奏的权力”)。加上漳州知府钟湘报告王阳明:本府库中还有各项罚没赃银一万余两,堪以支用。王阳明闻言一估算,这些银两用来建设新县治差不多够了,所以,他在上呈《添设清平县治疏》后,并没有等待朝廷批复,便部署开建新县治所了。

王阳明指定南靖知县施祥临时兼摄“清平县”,并负责督建城内一应设施;又指定漳平知县徐凤歧,负责组织城墙及墙外防御设施的施工;还指定南靖县丞余道负责芦溪枋头阪巡检司构建。由此构成一幅奇异图景:朝廷并未批准设立“清平县”,但“清平县”城却在短短180天不到时间里,(从正德十二年十二月初九日开工,至次年五月份)已基本建好了,包括内外双城。内城直径五百六十三丈四尺,外城直径五百九十六丈二尺,城墙高一丈八尺。城列四门,门之上为鼓楼。设水门二,旁列窝铺二十。雉牒计—千二百八十四。城内设施包括:“县堂、衙宇、幕厅、仪门、六房及明伦堂……”。仅县衙门就有“中为正堂(曰亲民堂),前为露台(台植测日石于左);又前为甬道,为戒石亭,为仪门;堂之左为赞政厅,厅旁为铺长科。东为龙亭库房,为承发科。西为公廨。正堂之下东西廊,为书吏六房。堂之后为川堂,左为库,右为架阁,又正后为县廨。”就连与新县治相距数十里外的芦溪枋头坊,也建起“周围一百一十丈……包括巡司公馆、前厅各一座,仪门一座,鼓楼一座,后堂一座”的巡检司土城(以上史料来自王阳明的《再议平和县治疏》和清道光十三年版《平和县志·公署志》)。

再呈添设新县疏

《添设清平县治疏》上呈朝廷后,王阳明就忙于在赣州筹划指挥剿除江西桶冈与广东浰头两地的反朝廷武装团伙了。直到正德十二年十一月底,正德十三年一月,两地反朝廷武装团伙先后被剿灭后,才又顾及添设平和县还没被朝廷批复的事。便于正德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再次给武宗皇帝上《再议平和县治疏》。根据清平县存在名称冲突和漳浦二三都不愿成为新县一员问题,王阳明在该疏中写道:“照得县名须因土俗。本职奉委,亲历诸巢,询知南靖县河头等乡俱属平河社,以此议名平和县。及割南靖县清宁里七图、新安里五图,计粮三千九百九石六斗七升四合七勺五抄,计一十二里,合为裁减县分,一知一典治之。原议漳浦县二都二图、三都十图,地方隔远,民不乐从,今议不必分割。”

因担心朝廷拖延或不批,王阳明除了再次强调设置新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外,一、特别强调民众十分支持。王阳明写道“督同本职并南靖县知县施祥等,踏勘河头大洋陂一处堪设县治,枋头坂一处堪设巡检司,委果人心乐从……”二、强调新县治已基本建成:“本职督同各官亲到河头,告祀社土,伐木兴工。至次年五月内……外筑城朵,俱已完备……县堂衙宇、幕厅、仪门、六房及明伦堂俱各竖完……”意思是设新县的硬件已具备。三、新县建筑费用已经解决,不需朝廷拨付:“估计城垣、城楼、窝铺等项工料银两数目,及查府库各项官银,实有一万余两,堪以支用。”四、特别声明以上这些,都是自己两次亲自到河头现地勘察得出的结果:“于正德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职督同各官亲到河头……本职奉委,亲历诸巢,询知南靖县河头等乡俱属平河社,以此议名平和县。”

就连事关平和县生员员额、县府印信及小溪巡检司改漳汀巡检司后的官印铸制这样的事,王阳明也向朝廷奏请支持:“先行提学道,将清宁、新安里见在府县儒学生员,就便拨补廪增之数。其有不足,于府县学年深增附内量拨充补。又或不足,于新民之家,选取俊秀子弟入学,使其改心易虑,用图自新……草创之初,止乞选官一员掌管,并拨补廪增生员等项,俱于事体相应……及改移巡司衙门。其县名并该设官吏印信,行令布政司径自奏请给赐铨拨铸降。”

朝廷再度收到王阳明奏设平和县之疏后,照准了王阳明的请求。《武宗实录》卷172,正德十四年三月己酉条这样记录:“添设福建漳州府平和县,析南靖县清宁、新安二里地属之,治河头大洋陂。从巡抚南赣都御史王守仁请也。”正德十四年三月己酉为农历三月十六日,阳历1519年4年16日。

《武宗实录》卷173正德十四年六月辛巳条上对新县疆域和相关编制记载如下:“增设福建漳州平和县治于南靖县之河头大洋陂,析南靖清宁里七图、新安里五图隶之,设知县、典史、儒学教谕、训导、阴阳学训术、医学训科、僧会道纪各一名,裁南靖县县丞、主簿、训导一名。”正德十四年六月辛巳为农历六月十九日,阳历1519年7月19日。

平和县正式建制的时间

明武宗虽然在正德十四年(1519年)三月十六日就照准了王阳明的奏设平和县疏,但圣旨尚未下达到漳州府,当年六月十四日,在南昌的朱元璋第五代孙宁王朱宸濠起兵谋反,杀巡抚孙燧、江西按察副使许逵,革正德年号,举行叛乱。明武宗于是下旨“命右佥都御史王守仁巡抚南赣,都督两广军务,便宜行事,以防宁濠之变”(见《武宗实录》卷139正德十四年六月壬午‌(农历六月初四,阳历1519年7月10日)条记载)。王阳明接旨后仓促离任赣州,率军平叛。设置新县事宜因朝廷注意力转移到平宁王反上,加之主奏官员王阳明缺位而停滞。

再后,正德十六年三月十四日(1521年4月20日),明武宗朱厚照驾崩,朝廷又忙于立新君及筹备“大礼议”,终致武宗批准的设置平和县旨令未能如期落地。直到嘉靖皇帝朱厚聪于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1521年5月27日)即位后的嘉靖元年二月辛巳日(农历二月二十八日,阳历1522年3月15日)才在处理继王阳明后担任南赣巡抚的王鋐再奏确认设立平和县奏疏时,让平和县正式在户部“落籍”,正式建制。从严格意义上衡量,嘉靖元年二月二十八日,才是平和县正式建制的官方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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