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张艳珍 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鼓励漳州行政区域内注册创办个体工商户、初创3年内的小微企业(实体、网店)吸纳就业。个体工商户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申请补贴时,企业(个体工商户)仍在正常运行且员工仍在职在岗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初创3年为企业申报日期距离注册日期不超过3年。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按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营业执照(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复印件;
4.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意: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情况由经办机构通过内部系统核实,无需提交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上述规定从2025年4月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若国家、省级有出台新规定,按国家、省级新规定执行。
五、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材料至平和县就业服务中心(小溪镇琯溪路189号四楼),联系方式:0596-5230166。
平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