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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遇事故 冒充“乘客”避处罚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张艳珍  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本报讯(詹鑫鹏)近日,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三车追尾事故过程中,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案,而令民警无法理解的是,现场并未见到驾驶员,而是一名自称“乘客”的男子来处理事故。

9月6日傍晚七点左右,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大溪中队民警接到一起警情,辖区有一起三车追尾的事故。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一位自称是小车“乘客”的戴某高告诉民警,事故是由于避让前车导致后面两车追尾。

随后,民警要求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戴某向民警表示,他所乘坐的那辆车的驾驶员因为有急事,已经先行离开现场,委托他留在现场帮忙处理事故。民警随即要求戴某联络驾驶员让其回到现场,然而戴某却表示驾驶员因有急事此时人已前往外地,无法归来。

民警调查取证过程中,戴某开始闪烁其词,一会儿称“驾驶人回来还要很久”,一会儿又表示无法联系上驾驶人,民警也因此对戴某产生怀疑。经调查事故地点前方的监控视频、询问在场证人,最终证实了这位所谓的“乘客”戴某其实就是该车辆的驾驶人。

原来,戴某此前因酒驾导致驾驶证被暂扣,因为没有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目前驾驶证为停止使用的状态。虽然无证,但戴某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遇到了事故。为逃避处罚,戴某谎称自己是乘客。经调查,民警核实戴某的驾驶证已于2023年4月被深圳市交警支队驾管所公告停止使用,戴某本次的行为属于“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汽车类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均属于无证驾驶,这类行为一经查获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请广大司机朋友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