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开展 《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活动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张艳珍 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本报讯(张志煌)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主任黄榕城带队到我县开展《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慧颖、副县长黄淳杰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瀚蓝(平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诚陶瓷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与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垃圾焚烧发电、废气治理等情况,以及相关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我县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对标对表抓落实,及时归纳整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要强化组织保障,依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