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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口罩”入法 2月1日起施行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庄玮  日期:2021年02月08日

日前,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将从2月1日起施行。今后,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将成为法定义务。

据了解,该《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规定》还明确了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

《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张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