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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下“历史遗留”硬骨头 我县3位居民领到不动产登记证书

作者:汤绍平 方涵 庄玮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庄玮  日期:2019年12月25日

本报讯(汤绍平 方涵 庄玮)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辛苦打拼盖了一栋房子,住进新家、安居乐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然而由于政策的调整,小溪镇一些自建房却一直无法办理的不动产证。最近,这件百姓的“窝心事”终于得到解决。

12月17日,小溪镇林茂再和两位邻居一大早就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在工作人员引导办理下,他们终于领到了期盼十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抚摸着这鲜红的印着国徽的烫金证书,一股暖流涌上他们的心头,盘踞在他们心里多年的心结也随之解开。

原来,林茂再和林美凤等人07年在小溪镇北环路一起建了房子。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正式的产权证,越来越让他们感到不便,特别是在办理孩子入学、医保补助等事项时,处处受限,更别说把房子换掉改善居住条件了。当他们决定去办理产权证时才发现,由于这些年政策法律的调整、机构改革的不断更迭、办理要件缺失、程序复杂等,导致产权证难以办理。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县自然资源局坚持问题导向,真抓实改。在深入调研后,发现一些群众的自建房因种种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为此,自然资源局认真查找根源,剖析梳理出导致群众“办证难”的主要原因。平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陈文汉说:“进行不动产登记需要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目前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但在过去是不需要的,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群众因为缺少证件而无法进行办理。”

群众利益无小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解决方案,并于12月6日正式出台《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试行)》方案,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有效解决。“《意见》实施后,遇到三个方面问题的群众前来办证都能得到解决,一是有房产证缺少土地证的;二是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的;三是土地来源合法,但是土地证、房产证都没有办理的,目前存在这三个问题的群众都前来办理了。”陈文汉解释。

目前,该中心已受理五件不动产登记办理申请,办结4件。符合上述条件的群众也可自行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