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倾倒垃圾被逮
作者:(黄顺平 刘毅莹 吴跃飞)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庄玮 日期:2019年09月23日
本报讯(黄顺平 刘毅莹 吴跃飞)9月16日12时12分,平和小溪服务区工作人员向漳州高速交通执法四大队报警,称他们在监控巡查中,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服务区A区入口匝道处,往高速公路边坡倾倒东西。
执法人员火速赶往现场,但到达现场后肇事车已驶离。执法队员前往服务区调取视频监控,很快查找到该车相关信息,同时将相关视频证据固定下来。执法队员联系漳州高速平和监控中心实时关注该车通行信息。12时25分,执法人员接到平和监控中心报告,该车已经行驶至平和收费站。执法人员立即赶到平和收费站,对该车进行检查。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驾驶员徐某承认在高速路上倾倒垃圾的事实。徐某称,9月14日,他将运载到漳州的西瓜卸下后,准备到平和再装运柚子,当行驶至小溪服务区匝道时,想到车上还有一些剩的烂西瓜和干草,就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将一个个烂西瓜和干草倾倒到高速公路边坡上。徐某以为装完柚子马上就离开漳州了,没想到那么快就被执法人员找到。
徐某被漳州高速交通执法四大队处以900元行政处罚以及300元的路产赔补偿。同时因为该车在高速上停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队员将案件移交辖区高速交警做进一步的处罚。
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不得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