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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调查核实是否填河建房

作者:王志晖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庄玮  日期:2019年08月26日

本报讯(王志晖)8月16日下午,副县长曹斌带领县水利局、秀峰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到秀峰乡坪东村现场核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信访举报件。

群众反映,秀峰乡坪东村店凹圩10号的冯丁州填埋100平方的河道建房子。

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并走访调查房主及周边住户了解到,该房屋位于秀峰乡坪东村大桥河道边,是一幢占地面积约百平米独立式三层楼房。楼房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半部分三层楼靠近街道,建成使用多年;后半部分三层楼沿河而建,系砖混结构的毛坯房。调查组又对后半部沿河房屋外侧进行勘察,见沿河基底河岸边植被茂盛,可见早期有填埋过河道的痕迹,后半部房屋确实有占用河道。

被举报人冯丁州向调查组出具了情况说明,表示该房屋的用地是他于1998年向同乡村民黄秀茂和黄乃文购买,总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

调查组当场要求冯丁州立即停止对房屋的施工,要求其主动提供佐证材料,配合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等多部门做进一步调查,由于该房屋用地购买、建造时间较为久远,建造房屋前河道的具体情况,是冯丁州购地前填埋还是购地后填埋,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