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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检察院办理一案件获评 “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作者:曾华彬 蔡菲斐  来源:柚都平和  编辑:庄玮  日期:2019年04月15日

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在全国检察机关2018年度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评选活动中,由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卢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此次福建省共有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平和县人民检察院从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据悉,该案中,卢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采取逮捕措施。平和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在看守所例行约见了犯罪嫌疑人卢某某,了解到其因不懂法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通过检察官及相关办案人员的耐心劝导和释法说理,卢某某与受害人达成执行和解并部分履行,受害人对卢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考虑到卢某某无前科劣迹,社会危害性小,且悔罪态度好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结合听取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羁押表现的意见,最后从涉案风险、人身风险和社会风险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公安机关采纳意见,对卢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卢某某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该院检察官认真学习“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树立了司法威信,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曾华彬 蔡菲斐)